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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宁津县交通局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宁津交通”,对网络媒体报道的“钱难寻,视频曝光邢台交通综合执法”进行了回应。

根据回复,经宁津县交通局专案组调查,8月7日凌晨4点左右,冀D1J216卡车在县界内行驶至魏线K117+600段时发生单方交通事故,造成路肩、反光标志等设施损坏。邢台市综合执法支队宁津县大队工作人员李冰在办案过程中私自收取了500元的伙食费。

8月12日上午9时,宁津县交通局党组召开专门会议,就此事作出决定:

1.命令李冰立即退还非法费用并予以驳回。

2.给予邢台市综合执法支队宁津县大队副队长沈立峰全面通报批评处分,扣除三个月的绩效工资,取消今年的评优资格。中队长蔡永珍受到了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他被停职,六个月的绩效工资被扣除。与此同时,他们被要求在小组会议上进行书面检查和公开审查。

宁津县交通局表示,对该事件进行了深刻反思,举一反三,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深入分析问题的思想原因,切实解决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遏制腐败苗头,用铁腕维护宁津县清洁健康的道路交通环境。

编者:崔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宁晋,河北,回应“执法人员利用困难,要求金钱”: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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