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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上午,北京市城管执法局执法队发现,丰台区武市大成路店水果销售区将产生腐烂水果、果皮等餐厨垃圾,以及塑料袋、纸箱等水果外包装等废弃物。然而,现场只放置了一个没有任何标识的垃圾箱,导致生活垃圾的混合处置。前期,当地城管执法队伍多次走访超市,宣传和告知《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要求。针对超市未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的问题,市城管执法局的执法队伍发出了责令改正的通知,并当场展开调查,并计划对超市处以9000元罚款。

罚款9000元!北京垃圾分类罚款第一清单发布

这是新北京条例实施以来的第一张罚款单。5月11日至12日,城管执法系统共立案144起,罚款总额超过22万元。处罚主要涉及餐馆、酒店、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商场、超市、物业等。

据了解,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于5月1日生效。5月1日至7月31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和执法局将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执法行动,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

《条例》规定,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和投放的责任主体。他们应该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法收集和倾倒垃圾,不允许乱堆乱放。根据餐厨垃圾、可回收材料、有害废弃物和其他废弃物的分类,应将其放入相应的有标记的收集容器中。单位违反本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处1000元罚款;再次违反规定的,处以1万元至5万元罚款。对违反规定的个人,先教育后处罚,先劝阻,拒不听劝阻的,城管执法部门将给予书面警告。如果他们再次违反规定,他们将被罚款50元至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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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人民日报》等。

(编辑:杨琳)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罚款9000元!北京垃圾分类罚款第一清单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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