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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记者东田)3月23日,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了《关于有效应对疫情、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脱困、帮助房地产开发企业复工复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政策措施》。《办法》提出,已缴纳商品房预售款并依法诚信经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有新建或续建项目,可申请提取不超过工程建设监管账户资金50%的资金。对新出售商品房暂停预售资金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新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有地下室的项目形象进度可达正负零,无地下室的项目形象进度可达地上二层。以上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长春降低商品房预售申请条件 新销售商品房暂停预售资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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