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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武汉4月21日电(记者徐海波)到2020年,全省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将基本消除,城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将全面完成。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1日发布了《湖北省城市污水处理质量提高和效率提高实施方案》,提出到2021年,全省地级以上建成区基本不直接排放生活污水,基本消除城中村、老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的空白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率显著提高。

湖北地级市建成区今年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湖北要求各地根据城市居民人口规模分布和用户排水特点,科学确定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总体规模和布局,加快实施城市污水处理厂达标升级,全面实现2020年底前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一级排放标准。

湖北建议工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的内容、污水接入市政管网的位置、排水方式、排放的主要污染物种类、排放标准等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布,并接受公众、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单位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加强对与市政管网相连的工业和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依法查处超标排放和违法排放等违法行为。

湖北地级市建成区今年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湖北将完善污水处理费政策,加快建立覆盖污水处理成本、合理盈利的价格机制,提高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率。同时,设立公共电话,鼓励群众监督举报城市黑臭水体和非法排污,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营造全民参与、群策群力的良好社会氛围。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湖北地级市建成区今年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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