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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4月23日电(记者王有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和农村事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和卫生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等7个部门近日发布了《关于在应对COVID-19肺炎冲击中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岗后审”分阶段措施的通知》,进一步强化了稳定就业措施,促进了高校毕业生就业。

人社部等7部门部署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根据通知,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行“先任职后考证”的分阶段办法。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和教师资格认证的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和身体状况要求的大学毕业生,均可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然后参加考试,取得教师资格。

人社部等7部门部署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护士资格、渔船船员资格、执业兽医资格、表演经纪人资格、专利代理人资格等五项初级职业资格实行“先上岗,后考证”的阶段性措施。凡符合五次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均可先上岗从事相关工作,然后参加考试,取得职业资格。

人社部等7部门部署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通知指出,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大学毕业生,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申请实习注册并在律师事务所执业。实习期间通过律师协会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者自收到考试合格通知书之日起一年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律师执业。

人社部等7部门部署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通知指出,对于实行“先任职、再考试”的录取职业资格分阶段办法,如果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并受聘从事相关工作,当事业单位与首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签订就业合同时,应按规定约定一年的试用期;初次上岗的大学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专业资格的,劳动合同依法终止。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高校毕业生,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人社部等7部门部署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朱颖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人社部等7部门部署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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