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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北京市文化旅游局官方网站发布了《北京市图书馆在COVID-19肺炎流行期间的防控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明确规定未经行业主管部门正式通知,图书馆不得重新开放,特殊情况下应报行业主管部门批准。

根据指南,该指南适用于北京的公共图书馆。总的要求有三:一是坚决服从北京市19区防控肺炎疫情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在收到行业主管部门的正式通知之前,图书馆不得擅自重新开放。如遇特殊情况,需报行业主管部门批准。

二、在接到行业主管部门恢复对外开放的正式通知后,应统筹考虑本单位的整体情况,认真确定恢复对外开放的具体时间,并报上级单位审查。图书馆信息应及时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充分认识做好首都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按照“谁开放、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防疫、控制和有序开放的主体责任,确保充分的开放准备、员工的健康就业、安全有序的开放。

《指导意见》提出了开放的七项准备工作,其中一项是评价开放地区的防疫安全,凡不符合安全开放条件的地区一律不得开放。内置剧院、传教场所、餐饮服务区、互动展览区和商品销售区暂时关闭。指导方针还要求空中央通风管道系统应该暂停,窗户应该打开通风,以确保建筑物通风顺畅。对于楼层较高的空大型场馆,需遵循北京市疾控中心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空集中通风系统运行防控指南》和中国建筑学会发布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的办公楼运行管理应急措施指南》( T/ASC)

北京:图书馆不得擅自恢复开放

在开放服务方面,指南提出了八项要求:一是全面推行实名制预约访问,在科学计算读者承载能力的基础上合理安排时间,以实现读者批量进入图书馆的错时和实时监控预警。老年人可以用老年卡登记。图书馆日接待容量不得超过最大日承载能力的30%,瞬时流量不得超过最大瞬时流量的20%。原则上,不接受团体预约。

北京:图书馆不得擅自恢复开放

二是严格执行读者入馆实名制和身份验证制度。进入图书馆的读者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个人信息。鼓励利用“健康宝藏”等数字化手段掌握图书馆读者的基本信息,实现高效跟踪和控制。同时,要注意图书馆读者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泄密。

北京:图书馆不得擅自恢复开放

第三,应实施图书馆入口检查程序。进入图书馆的读者必须戴上口罩并测量体温。体温超过37.3°c且有咳嗽等可疑症状的人不允许去图书馆。对于不配合体温检测、不注意环境卫生的人,我们应该予以制止和说服,对于违反防控规范的读者,应该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公安部门进行处置。

北京:图书馆不得擅自恢复开放

第四,暂停集体接待服务,以控制读者流量。暂停公共活动,如餐饮服务、线下讲座、培训、表演、竞赛和大型团体接待。

第五,紧密服务读者的一线员工必须正确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落实各项防护措施。

第六,做好日常消毒和监督工作。成立专门的消毒检验小组,负责博物馆各区域的消毒检验工作。同时,建立消毒、检验等台账,及时更新工作记录。

第七,归还的文件应存放在一个固定的空房间,归还的书籍应在归还书架前用消毒设备消毒。

第八,一次性医用口罩潮湿或脏污时应及时更换;一次性医用口罩丢弃后不得随地乱扔,并应按生活垃圾分类要求进行处理;戴上口罩前和摘下口罩后,应注意手部卫生。

最后,指导方针明确,做好应急准备,加强与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的沟通,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并进行相关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一线员工具备一定的应急能力。积极配合当地社区(街道乡镇)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做好本单位的日常防控工作。一旦在博物馆内发现疑似感染者,或从防疫部门得到患者已确诊或疑似已进入场馆的信息,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防控应急处理。(中信经纬应用)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北京:图书馆不得擅自恢复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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