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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电(记者周)为规范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交易的开放式指数基金(以下简称etf)网上现金申购业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指数基金交易业务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于4月30日发布了《关于开放式指数基金网上现金申购业务相关事宜的通知》,对相关事宜进行了安排。

上交所发《通知》  明确ETF网上现金认购业务有关事项

通知称,网上现金申购业务是指网上销售交易所交易基金,投资者通过具备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代销机构)会员进行现金申购,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交易系统支持的业务。

在线现金订购时间为在线现金订购日的9:30-11:30和13:00-15:00。网上现金认购期为1至3个交易日。

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认购声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确认符合要求的多次申报的总金额。认购申报当日15:00前可取消订单,当日15:00后不可取消订单。

基金经理选择一家机构作为etf的发行协调人。基金管理人应独立与交易所交易基金发行协调人协商并签署协议,以规范交易所交易基金网上现金认购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当日未进行etf申购资金结算的,代理机构应在当日规定时间内向交易所提交相关说明。认购日结束后,上海证券交易所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情况说明和资本数据,宣布无准备金资金的认购申报无效..

如果代销机构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情况说明,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代销机构认购申报总额范围内,按照申报时间顺序自后向前作废,直至代销认购申报总额与实际到位资金相符。相关法律责任和后果由代理机构承担。

对于发行规模上限的基金,基金管理人应在发行开始前的发行公告或相关公告中明确基金发行总规模上限及网上现金申购配售比例的相关安排,并在申购期结束后4个交易日内公告网上现金申购配售比例上限。

基金管理人应在网上现金认购期结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网上现金认购配售比例。配售比例是一个百分比,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基金管理人对申购资金已到位的网上现金申购申报提供的配售比例计算申购份额,并四舍五入至下一位数字进行确认。

上交所发《通知》  明确ETF网上现金认购业务有关事项

发行协调人和代销机构应及时将未确认的认购申报基金返还给投资者。

通知强调,会员单位、基金管理人、代销机构、发行协调人及相关主体违反本通知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业务规则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可根据相关规定和协议,对违规主体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通报批评和公开谴责等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上交所发《通知》  明确ETF网上现金认购业务有关事项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关于开放式指数基金网上现金申购相关事项的通知》(深交所发[2018]49号)同时废止。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上交所发《通知》 明确ETF网上现金认购业务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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