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04字,读完约1分钟
据浙江省瑞安市教育局官方网站2020年5月12日报道,2020年4月29日,我局和市纪委进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实地了解到,塘厦镇罗丰中学临时教师王(女,1967年出生,汉族,大专学历,塘厦人)在塘厦镇南路罗丰中学办公室私房进行有偿教学。这一行为不仅违反了《瑞安市教育局关于继续实施中小学有偿补课和在职教师特殊待遇的通知》(任[2015]230号)的精神,也严重违反了我市有关疫情防控的规定。
根据《瑞安市中小学教师编班及带薪家教行为处理实施意见(试行)》(瑞教建[2014]163号)和《瑞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瑞安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工作的意见》(瑞教人[2018]48号)及现行的防疫法规,经市教育局党委决定:1。订购王劳务,2件。严禁王在莱恩范围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对塘厦镇罗丰中学进行通报批评,并进行深入检查;4.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
封面图片来源:照片网
全球新肺炎疫情实时查询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疫情期间民房内开补课班?浙江瑞安教育局:开除,禁止在当地教学
地址:http://www.rm19.com/xbzx/147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