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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19日,湖北省人民社会福利厅会同省教育厅、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做好湖北省2020普通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按当地最低工资的80%发放,所需资金由市县就业补贴资金支付。

发放程序包括申报、审查和支付。

5月14日前,各高校将学校盖章的202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创业补贴申请纸质花名册和电子花名册提交给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请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组下载花名册模板,组号:774383050)。

5月20日前,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将完成对当地高校申请材料的审核,并将其录入湖北省就业管理信息系统。前期,各地对2020年“七类”大学毕业生给予了补贴,这次不再给予补贴。

5月26日前,将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的审核结果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并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资金按规定支付到高校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表示,高校有责任核实分配对象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负责高校申请材料的合规性和完整性审核,并与财政部门协商拨付补助资金。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要按照制度要求,及时规范资助毕业生信息,确保所有记录真实、客观。(中信经纬应用)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按最低工资标准80%!湖北对2020年高校毕业生发放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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