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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和健康委员会:所有去发热门诊的病人都必须扫描“健康代码”并进行核酸检测。全文如下:
为有效落实“四早”要求,充分发挥医疗机构的“哨兵”作用,实现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确控制和有效救治,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充分发挥发热门诊的“哨兵”作用
对于所有到发热门诊就诊的患者,他们必须扫描“健康代码”并进行核酸检测。对于需要排除的病例和疑似病例,应在第一时间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并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发热门诊不得拒绝接收发热病人。各类医疗机构应全面落实预检和分诊制度,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患者应在有保护条件下,由专人按规定路径到发热门诊就医。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医务人员应“把关”,发现发热等可疑病例,详细登记相关信息,并按相关程序及时报告、治疗和转移。各地要加强宣传,引导发热病人选择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
二、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的“哨兵”作用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诊所、门诊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落实首诊负责制,对发热病人进行登记,在1小时内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并指导不明发热病人到发热门诊进一步检查治疗。乡镇卫生院应在相对独立的区域设立临时隔离病房,对发热病人进行观察。各区县应每天对乡镇卫生院观察的发热病人进行核酸检测。发热病人应提供核酸检测报告,否则发热门诊应向区县领导小组(指挥部)报告,领导小组(指挥部)应组织人员对病人进行核酸检测。
第三,充分发挥急救中心的“哨兵”作用
严格执行救护车信息传递和反馈制度。如因发热拨打“120”急救电话,通过120救护车转到发热门诊就医,急救中心应做好交接和登记,并将患者转送信息报告区县领导小组(指挥部),转送信息应包括患者姓名、地址、年龄、症状、医院等。如因发热拨打“120”后未进行转移,急救中心将核实后向区县领导小组(指挥部)报告患者的准确信息,领导小组(指挥部)将组织保护并指导其去发热门诊。
第四,加强“哨兵”监督,严格检查责任制
各地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指导和监督,特别是对具有“哨点”性质的医疗机构要开展定期检查和随机暗访,督促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哨点”的敏感性,坚决防止因执行不力造成疫情扩散。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管理,将上述人员通过“哨点”发现的纳入“应检”范围。在确认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应及时解除控制措施,并将“健康代码”调整回正常状态。各“哨点”检查、登记、报告、指导等措施落实不力,导致“应检查而未检查”的,要进行责任追究,并依法追究相关机构和责任人的责任。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卫健委:对于所有到发热门诊就诊的患者 必须扫“健康码”并进行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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