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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沈阳7月11日电(记者范春生)近日,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了一起盘踞辽宁某高校已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主犯丁被判处有期徒刑23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其余11名被告被判处18年至2年零2个月的有期徒刑。

辽宁宣判一起盘踞高校为非作歹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经审理,发现丁系大连理工大学工人家属。20世纪90年代以来,他在这所大学的校园、家庭及周边地区多次犯下砸食堂、强占房产、随意打人等违法行为,后来逐渐发展成为干预招生的行当。2011年11月,为了垄断大连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招生业务,丁与光敬东、颜一起抢劫招生人员,迫使招生人员放弃招生培训。至此,为首的黑社会组织丁初具规模。

辽宁宣判一起盘踞高校为非作歹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丁闻知高校的煤炭供应和食堂承包可以获得巨大的经济效益后,在时任大连理工大学后勤处长俞某的帮助下,通过串通投标的方式,获得了大连理工大学商业街、第一食堂和第一食堂所属超市的经营权。多年来,通过单独或与他人合伙进行敲诈勒索,他拉拢了该组织的成员,获得了越来越多的非法利益。该组织以各种犯罪手段实施抢劫、勒索、强迫交易和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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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认为,被告人丁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抢劫、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挑衅、聚众斗殴、串通投标罪。他被判处23年监禁,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没收了所有个人财产。光敬东和其他11名团伙成员被判处18年至2年零2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来源:人民视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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