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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网站7月15日的消息,香港政府发表了一份严正声明,强烈反对美国国会通过的所谓《香港自治法》(法案)签署成为美国法律,并对美国根据总统行政命令推出的一系列措施表示极度厌恶和强烈不满。声明说,特区政府将全力配合中央政府的反制措施,绝不允许美国霸权主义得逞。

港府回应美方将“香港自治法案”签署成法:全面配合中央反制,不容美方霸权

以下为香港政府声明全文: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今日(七月十五日)发表严正声明,强烈反对美国当局签署美国国会通过成为美国法律的所谓《香港自治条例草案》,并对美国总统行政命令提出的一系列措施表示极度厌恶和强烈不满。正如中国外交部在声明中指出的,美国政府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国际法和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是对香港事务和中国内政的粗暴干涉。特区政府对此表示极度遗憾。特区政府将全力配合中央政府的反制措施,不会让美国的霸权主义得逞。

港府回应美方将“香港自治法案”签署成法:全面配合中央反制,不容美方霸权

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美方出于自身政治考虑,以人权、民主和自治为借口,采取违反国际法的措施,目的是通过香港问题制造事端,打压中国;更令人气愤的是,美方不断破坏一国两制下香港特别行政区与中央政府的关系,并以支持港人的政治口号美化其恶劣行为,这是虚伪的。这必将损害中美、香港和美国的关系和共同利益,给美国企业和人民带来巨大损害。

港府回应美方将“香港自治法案”签署成法:全面配合中央反制,不容美方霸权

美国采取的双重标准也很明显。他们以维护国家安全为理由,将法案和行政命令的措施合理化,但认为中央政府关于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的立法削弱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每个国家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权利和义务,任何地区的国家安全事务都属于中央政府。无论哪个国家实行单一制度还是联邦制度,国家安全立法都是由中央政府而不是地方政府执行的。美国至少有20部与维护国家安全相关的法律,它们的执行机构都是联邦机构。

港府回应美方将“香港自治法案”签署成法:全面配合中央反制,不容美方霸权

美国应该知道,中央人民政府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由美国政府直接管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权力机构,具有宪法赋予的权力和责任,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制定维护国家安全的全国性法律,即6月30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法》),并根据《基本法》在香港颁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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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人强调,回归以来,香港特别行政区严格按照《基本法》的规定,贯彻一国两制的方针,实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中央政府始终坚定不移地贯彻一国两制的方针,严格按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

鉴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面临的国家安全风险日益突出,特别是去年6月以来暴力和社会混乱不断升级,中央政府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法》是一个及时、明智和合理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地区国家安全法》旨在预防、制止和惩治四种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它只针对极少数人,不会影响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这项立法是完善一国两制的必要和及时的重要步骤。在立法过程中,它结合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吸收了特区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意见。法律不会影响香港的高度自治、司法独立和法治。我们坚信,只有国家安全得到保障,香港才能保持长期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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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在一国两制下享有单独关税区的独特地位,这是由国家宪法和基本法赋予的,并得到世界贸易组织等多边组织的承认,而不是由个别国家授予或撤销的。此外,美国从两地的经贸交流中获益匪浅。从2010年到2019年的十年间,美国和香港之间的货物贸易顺差总计约3100亿美元,仅2019年就超过260亿美元,在美国贸易伙伴中排名第一。目前,约有1 300家美国公司在香港经营,享有与本地企业进入内地市场同等的待遇。美国商会是香港最大的国际商会,85 000名美国公民也以香港为家。如果美国认为单方面采取各种措施限制正常的商业活动或人员往来不会影响美国的利益,这似乎是自欺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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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会仔细研究美国的措施是否违反世贸规则,并不会排除根据世贸规则采取行动保障香港的利益。此外,我们重申条例草案及行政命令中的措施对香港的金融机构并无法律效力。

(封面图片来自:照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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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港府回应美方将“香港自治法案”签署成法:全面配合中央反制,不容美方霸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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