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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经纬客户7月26日据民政部网站消息,7月26日,民政部在贵阳召开了民政扶贫担保推介会和民政工作年中分析视频会议。会议强调,要落实有具体社会救助的扶贫政策,将贫困家庭中尚未脱贫的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纳入单户参照,及时为未参保农民工等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失业人员提供一次性临时救助,实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机制。

民政部: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继续扎实推进,全国民政系统得到了全面保障,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深入开展中央扶贫专项检查和“回望”反馈,制定《社会救助扶贫行动计划》,开展调查比较,加强监测预警,全面落实保障政策,累计有1887万名已办卡贫困人口纳入低收入或极端贫困人口救助支持范围。加强民政系统政策力量和资源的统筹规划,关心和帮助特殊困难群众,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共同努力。将受疫情影响造成的基本生活困难、贫困人口返贫及时纳入救助范围,有效缓解他们的基本生活困难。

民政部: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各级民政部门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推动出台改革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规范行业协会和商会收费、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政策措施;推进农村低保特殊待遇、行业协会与商会脱钩改革、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救助管理服务质量提升、儿童关怀保护和地名管理。各级民政部门加大投入保障,狠抓落实,加强创新探索,取得积极成效。

民政部: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会议强调,要正确把握当前形势和任务,切实做好扶贫工作。完善“失保”监测预警机制,积极关注未脱贫的贫困人口、已脱贫的不稳定人口、边缘贫困人口等潜在救助对象,确保无空白、无遗漏、无死角。要落实社会救助扶贫政策,纳入贫困家庭中尚未脱贫的重残和重病患者,纳入单身户最低生活保障,及时向未参保农民工等生活困难的失业人员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实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机制。要充分利用对极端贫困人口的充分支持、对农村留守人员的关怀和保护、对孤儿和无依无靠儿童的保护、对残疾人的两项补贴、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等各项民政政策措施,支持贫困地区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和服务设施建设。要研究民政领域扶贫与实施农村振兴战略相结合的思路和措施,不断构建和编织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综合保障网络。

民政部: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会议要求,要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继续做好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确保患者生命健康安全。下半年,各地民政部门要立足于社会建设的总体和基本方向,突出稳定这个词,稳中求进,紧紧围绕做好“六个稳定”和落实“六个保障”任务,全面完成部署的各项任务。

民政部: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一是完善各类特殊困难人群的救助保障体系,覆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底线。做好低保、特困、弃婴和实际留守儿童、农村“三留守”人员、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等各类困难群体的救助和保护工作;完善养老、婚姻、殡葬等领域的基本社会服务体系;改革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构建以基本生活救助、特殊社会救助和紧急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辅的全面、分层、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体系。

民政部: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二是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体制和机制,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进一步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增强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规范慈善事业发展,扩大社会工作和志愿者队伍,提高地名管理服务水平。

民政部: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第三,要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民政事业发展打好基础。推进民政工作法制化、信息化、规范化、社会化和专业化,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更多的民政服务。

第四,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引导和保障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鼓励干部改革创新,勇于承担责任,不断严格推进廉政建设和民政系统反腐败斗争,民政机关要始终坚持为民清正廉洁。

会议强调,当前汛期,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防止群众因灾返贫;加强对特困人员、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贫困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检查和走访,帮助做好防灾避险工作;加强对各类公务员服务机构安全隐患的排查,确保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的安全;充分发挥城乡社区组织和城乡社区工作者在防洪救灾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中信经纬应用)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民政部: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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