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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7月31日电(记者王立斌)针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蔓延趋势,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31日明确提出“八不准”和“一不准”,堵与挖相结合,确保耕地红线和农民居住用地的合理需求。

自然资源部、农业和农村事务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农村农田建设“八大误区”的通知》中规定的“八大误区”包括:不占用永久性基本农田建房,不强占耕地建房,不出售、转让耕地建房,不在承包耕地上非法建房,不以各种借口非法占用耕地建房,不违反“一户一房”规定。

两部门强调农村耕地“八不准”“一不得”

国家自然资源局专职副总督察陈尘肇表示,农村地区乱占耕地建房的问题持续了很长时间,从地方蔓延到全国,从普通住房到别墅,从农民自住到非法买卖,从单户到有组织实施。相关的法律制度成了“摆设”和“稻草人”。相关部门未能监督执法,甚至置之不理,触及耕地保护红线,威胁国家粮食安全。当务之急是成立银行并进行改革,坚决制止增量。公告发布后发生的新增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对拆迁人、被拆迁人、被没收人、被限期改造人和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两部门强调农村耕地“八不准”“一不得”

陈尘肇说,农村居民乱占农田建房,有不少合理但不合法的情况。两部下发了《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房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在年度国家土地利用计划中单独安排了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原则上不低于新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5%,并特别保证了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用地。通知强调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提倡或鼓励拆除村庄和在城镇规划区外建设大规模农民集中居住区,也不强迫农民搬离或住在楼上。

两部门强调农村耕地“八不准”“一不得”

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司长张天佐表示,这两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农村土地占用和住房建设“八大错误”的通知》和《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房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这是一个封锁和疏堵。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新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的合理用地需求将得到有效保障。从规划指标的实施到农民建房申请的审批和监督,中国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完整体系正在形成。

两部门强调农村耕地“八不准”“一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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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两部门强调农村耕地“八不准”“一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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