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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杭州8月1日电(记者岳德良)为保护钱塘江及其两岸地区的自然和文化资源,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7月31日批准了《杭州市钱塘江综合保护与开发条例》,明确提出禁止向钱塘江投放外来物种。
钱塘江是浙江省的“母亲河”。杭州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钱塘江及其两岸地区是杭州行政区域的重要轴线,在杭州城市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和独特的作用。
根据《条例》,参与钱塘江综合保护和开发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保护钱塘江及其两岸的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持区域特色和传统风貌。
同时,杭州应建立乡土物种保护体系,保护由乡土景观植物群落和具有重要生态和观赏价值的乡土物种组成的生态系统。市城市绿化和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开展钱塘江及两岸地区乡土物种和植物群落调查,保护和发展由乡土景观植物群落和具有重要生态观赏价值的乡土物种组成的生态系统。
该地方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在钱塘江及其两岸的开阔水域培育和释放外来物种或其他非本地种质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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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杭州立法禁止向钱塘江投放外来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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