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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唐恒一8月2日下午在新疆COVID-19肺炎疫情防控第16次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在疫情防控期间,当地社会保障政策的下限没有提高,个人可以延期缴费。

一是2020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作为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2019年可继续执行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

二是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暂停缴费,2021年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如果您需要暂停支付,您可以通过手机应用程序或稍后进入社区暂停支付。对各类中小企业,可继续享受部分免除社会保险单位缴费的政策,包括基本养老金、工伤和失业,直至今年12月底。在延长减免税期的政策出台之前,已收取工程保险费的工程项目将退还差额。

疫情防控期间能否缓缴社保费?乌鲁木齐市人社局回应

三是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企业可将社会保障费延期缴纳至今年12月底,在延期缴纳期间免收滞纳金。此外,我们将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服务的类型,如在线办公室,手持办公室和邮件办公室,以确保在流行病期间不间断的社会保障服务。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疫情防控期间能否缓缴社保费?乌鲁木齐市人社局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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