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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财政部1月3日消息,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0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专项预算,财政部提前于2020年下达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指标。与此同时,将不再向试点城市发放奖励资金,提前从财政上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根据2020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2020年预发行总额为26.2亿元

财政部调整2020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提前下达预算

原《财政部关于提前发布2020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同时废止。该指标列为“213农林水支出”,项目名称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基金”,项目代码为“z155110010001”。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将按照程序分配和使用。

财政部要求各地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相关指标,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估工作,尽快将相关指标和绩效目标分解到市、县级财政部门,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和效益。转移支付预算到达后,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预算信息披露。同时,要求各厅(局)做好2020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于2020年3月31日前将2020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材料(含2020年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和上一年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报送财政部(财政厅)。

财政部调整2020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提前下达预算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财政部调整2020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提前下达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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