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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月4日电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报道,自《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1]12号)发布以来,稀有金属部际协调机制成员联合开展了多轮稀土违法专项行动,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例,行业秩序明显改善,创造了较好的发展环境。然而,受利益驱动,非法开采、计划外生产等黑稀土问题仍时有发生,严重干扰了市场秩序和合法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提高行业发展质量,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应急管理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继续加强稀土行业秩序整顿的通知》。

十二部门:对倒卖非法稀土矿产品等违规企业严肃处理

通知强调,要加强对重点资源区和重点矿山的监管,依法坚决取缔和关闭以采矿代勘探、无证开采、跨境开采和非法外包非法开采的稀土矿山(包括回收),没收违法所得,彻底清理地面设施。严格控制和控制上覆稀土资源的回收,全面清理本地区上覆稀土资源回收项目。现有覆盖层稀土资源回收项目应严格按照批准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做好矿区生态环境恢复和综合管理,防止安全和生态破坏事件发生。

十二部门:对倒卖非法稀土矿产品等违规企业严肃处理

通知要求辖区内稀土集团每年按时公布稀土矿山名单(包括上覆稀土资源回收项目)和所有冶炼分离企业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并在稀土产品追溯系统中如实填写原材料采购(包括进口矿山采购数量)、实际产量、销售量、库存等信息。结合稀土矿冶分离年度总量控制计划、稀土产品可追溯系统、稀土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资源税纳税凭证等。,应定期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严禁以他人名义开展加工业务。对购买、加工、倒卖非法稀土矿产品、超计划生产、多用途进口等违法违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

十二部门:对倒卖非法稀土矿产品等违规企业严肃处理

通知要求,要建立稀土行业信用体系和稀土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定期对成员企业政策法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对有违法行为记录的企业要及时取消成员资格。提高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的积极性,在行业协会和商会的门户网站上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对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给予奖励。

十二部门:对倒卖非法稀土矿产品等违规企业严肃处理

此外,还将建立联合监管机制,每年组织一次专项监管,督促地方政府和稀土集团落实整改要求。对工作进展缓慢、长期不落实政策、玩忽职守、参与、纵容甚至包庇违法活动的地方和企业,将重点监管民间挖掘、非法开采和加工稀土矿产品的行为,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十二部门:对倒卖非法稀土矿产品等违规企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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