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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市场监督总局

关于港口航运环节非法收费案件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局(厅、委),交通运输厅(委),直属海事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优化经营环境和清理港口收费的工作部署,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交通部对航运企业反映的非法收费线索进行了检查,发现了一些乱收费现象。为了起到警示和惩罚的作用,现将典型案例报道如下:

1.海南洋浦益铭港务有限公司、海口鑫海纳港航科技有限公司洋浦分公司、海南中福船务有限公司、三亚华利清洁有限公司、三亚华利清洁有限公司违反《交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交水发〔2017〕104号)的通知》,将吊杆使用费分成

两部门关于港口航运环节违规收费案例的通报

二.天津新航科技设备服务有限公司和辽宁大连汇通水务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交水发[2017]104号文规定,收取超出政府定价标准的油潮使用费。

3.广东惠州大亚湾航鹏环保服务有限公司违反焦水发[2017]104号文规定,在油栏使用费之外增加“夜班费”。

4.广东江门新会金叶码头反污染工程有限公司违反焦水发[2017]104号文规定,按1.5元/吨标准捆绑收取出入境签证、船员调动等其他代理服务费。

5.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和中国石化北海石化公司的码头超出了《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及其相关作业活动防治条例》(交通部令第15号,2017年)规定的范围,要求在其码头装卸航行空煤油等非持久性油类的船舶配备围油栏并收取费用。

两部门关于港口航运环节违规收费案例的通报

六、山东青岛世华原油码头违反《船舶引航管理条例》(交通部令2001年第10号)中“海事管理机构会同当地市级人民政府港口主管部门报请交通部批准放行”的规定,要求所有进入码头的中国船舶引航并收取费用。

七.山东胜利油田长安中法工贸有限公司、山东万通集团东营海鑫船务有限公司违反焦水发[2017]104号文规定,超标准收取拖轮费。

八.辽宁盘锦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盘锦港分公司)违反焦水发[2017]104号文规定,对自收自支收费项目收取消防监督费。

各省(区、市)市场监管和交通(海事)部门要高度重视,针对这次上报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管。一是建立联动机制。各省(区、市)市场监管部门和交通(海事)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协调配合,建立联动机制,依法及时处理投诉和举报,加强信用监管,加强对严重失信行为特别是严重违法收费行为的联合处罚。第二,加强行业监管。地方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要结合对港口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港口经营人收费的监督,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第三,督促自查自纠。各级市场监管、交通(海事)部门要宣传港口收费相关政策法规,督促港口航运环节相关经营者对照典型违法收费案例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并予以警示。第四,加强社会监督。广泛宣传投诉举报渠道,如电话号码、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并在媒体上公开揭露典型的任意指控。

两部门关于港口航运环节违规收费案例的通报

市场监督总局

运输部

2018年12月17日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朱颖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两部门关于港口航运环节违规收费案例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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