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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基金管理的通知

郭克金发财[2019]31号

所有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金平总书记在中国科学院院士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高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的要求, 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的有关文件的通知》,充分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切实减轻科研人员的负担,根据明确职责、简化程序的原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科学基金”)现

财政部:赋予科研单位项目经费管理使用自主权

1.简化信息报告和材料提交。在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和创新研究小组项目时,不再需要提供学术委员会或专家组的建议;站内博士后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一般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时,不再需要提供支持单位的承诺书;参与者不再列在青年科学基金会项目申请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中国自然科学基金”)将进一步完善项目申请的相关文本,简化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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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支持单位项目资金年度收支报告的编制和报送;支持单位的决算汇总表不需要提交纸质文件;继续扩大项目无纸化应用试点范围。

2.简化项目预算要求。编制预算时,固定补贴项目只需提供基本计算说明,不提供明细;成本补偿项目只需要提供计算过程的必要描述。

3.简化项目过程检查。一般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区域科学基金项目等。一般不进行过程检查,只在必要时进行抽查;对于其他研究目标相对明确、资金数额较大的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根据相关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实施中期组织同行专家进行会议或交流评审,并对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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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技术路线上给予科研人员更大的决策权。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可以在不改变研究或技术指标的前提下,自主开展研究项目或技术路线。

5.在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给予科研单位自主权。除设备费用外,其他科目的预算调整权下放给支持单位。设备费用预算一般不增加,但需报中国自然科学基金批准;设备费的减免、设备费内部预算结构的调整、拟采购设备明细的变更,应由配套单位审批,配套单位应认真履行审批职责。依托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善管理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应报中国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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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规范最终财务审计。对于有偿项目,资助期满后,支持单位应及时清理账目和资产,并严格按照《中央财政科技项目(项目)决算审计指引》及相关规范,自主选择合格的第三方机构完成决算财务审计,作为财务验收的依据。

7.简化项目验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有偿项目需要验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组完成项目和财务验收程序。

8.推进分类考核改革。基于新时代科学基金“鼓励探索,突出创意;关注前沿,采取不同的方法;需求牵引,突破瓶颈;面向共性、交叉资助”的资助方向,选择部分学科的重点项目和试点项目进行分类申请和分类评审,分别制定相应的评审要点,选择和资助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方向的创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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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加强四方的公平承诺制度。为了弘扬科学精神,树立优良学风,进一步加强考核工作的公正性,强化承诺制度。申请人和参与人、资助单位和合作研究单位、评审专家和所有基金委工作人员都要签署相关承诺,以维护基金委的公正性,杜绝各种干扰评审工作的不当行为。发现和接到的违纪违法线索和举报,将按照管理权限移交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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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突出代表性成果和项目实施效果评价。为使评价专家更加关注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将申请人和参与者简历中代表性作品的数量上限从10个减少到5个,将代表性研究成果和学术奖项(作品除外)的数量从无上限改为1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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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绩效管理。分类建立绩效指标体系,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开展项目绩效评价,重点关注新发现、新原则、新方法和新规律的重大原创性和科学价值,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重大需求中关键科学问题的效率,支持技术和产品开发的效果,代表性论文等科研成果的质量和水平。以国际国内同行评议为主体,年底组织绩效自评。加强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各类项目后续资金调整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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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避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人才项目的异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人才项目既不是荣誉称号,也不是“永久”标签。相关部门和支持单位应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使人才工程具有返璞归真的性质,避免与物质待遇挂钩,为科研人员致力于研究创造良好的氛围。中国自然科学基金将根据中央政府关于科技人才项目协调合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出台相关规定,避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人才项目与其他科技人才项目重复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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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加强科研伦理、科技安全的审查和监督。依托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标准。依托单位应建立健全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管理体系,加强伦理审查和过程监督。科研人员应增强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的责任感和法律意识,自觉接受伦理审查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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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强化依托单位的主体责任。依托单位要认真履行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和规范科学基金管理;充分尊重科研自主权,保护、调动和发挥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加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成果的管理;积极推进科学普及和科研成果转移;根据科研工作的特点,需要报销科研所需的出差、会议等相关费用,进一步简化和优化报销管理,建立科学、合理、便捷、高效的报销管理机制;加快建立健全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制度,通过购买会计等专业服务,科研人员从报表、报销等具体事务中,相关费用可由依托单位根据情况通过科研项目经费等渠道解决。

财政部:赋予科研单位项目经费管理使用自主权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财政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财政部:赋予科研单位项目经费管理使用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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