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050字,读完约5分钟

图片来源:照片网

4月29日,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将2016年的一起内幕交易案件公开。

根据处罚决定,江西省监管局已立案调查并审理了刘奎峰、刘敏涉嫌与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淮汽车,股票代码:600418)进行内幕交易的案件。案件已经调查完毕,审判已经结束。

江西省证监局认定刘敏和刘奎峰均构成内幕交易行为,刘奎峰承担主要责任。没收刘敏江淮汽车内幕交易违法所得,没收刘敏、刘奎峰的江淮汽车内幕交易违法所得共计26,063.58元。

此外,刘敏因个人内幕交易被罚款3万元,因共同内幕交易被罚款2万元,共计5万元,刘奎峰因共同内幕交易被罚款10万元。这对兄妹总共被罚款15万元。

江淮汽车内部信息的形成和披露,旨在通过加强与大众(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众中国)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合作,促进公司的发展。2016年上半年,双方就加强合作进行了实地考察、会谈磋商和可行性分析。

2016年4月15日,JAC初步起草了一份合资合作备忘录。从那以后,双方一直在就备忘录进行谈判。

2016年6月11日,JAC召开项目工作计划研讨会,并决定正式成立项目决策委员会、项目指导委员会和项目推进小组。

2016年8月12日,JAC董事长原则同意项目组提交的合资合作备忘录。

2016年8月26日,大众总部召开董事会会议,批准与江淮汽车的合作计划,双方正式讨论签署合资合作备忘录的时间。

2016年9月6日,JAC在沃尔夫斯堡与大众中国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同日下午,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

2016年9月7日,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因签署对公司有重要影响的合作备忘录而被暂停。

2016年9月8日,公司宣布与大众中国签署合资合作谅解备忘录,透露双方正在评估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建立新合资企业的前景和可行性,力争在备忘录签署后五个月内达成并签署正式协议。

上述合资合作谅解备忘录的签署将对公司产生重要影响。因此,江淮汽车宣布与大众中国签署合资合作谅解备忘录是《证券法》第67条第2款第2项规定的重大事件,是公司公告前《证券法》第75条第2款第1项规定的内幕信息。内幕信息不迟于2016年8月12日形成,并于2016年9月8日公开。

公务员涉内幕交易:获利仅2.6万 反遭罚款15万

图片来源:照片网

刘奎峰利用职务之便知道了内幕消息。江淮汽车于2016年8月30日向安徽省人民政府上报了《紧急报告要求》(姜奇控股办[2016]118号)。文章中提到,根据项目安排,双方将于9月初在德国大众总部签署谅解备忘录,并请安徽省人民政府将《江淮汽车与大众合资合作备忘录》转交国务院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收到文件后,时任省政府办公厅工作人员的刘奎峰于2016年8月31日参与办理。

公务员涉内幕交易:获利仅2.6万 反遭罚款15万

刘奎峰因工作关系被告知内幕信息,是《证券法》第七十四条第七项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然而,刘奎峰并没有对这个消息守口如瓶。相反,在2016年9月初的内幕消息敏感时期,他与妹妹刘敏有过几次交流。刘敏证券账户在2015年1月至2016年8月期间从未交易过江淮汽车的股票,但在2016年9月1日至9月5日期间集中大量买入。交易量明显大于每日交易量。刘奎峰提供的资金一旦转入证券账户,他们就立即买入了江淮汽车的股票,交易极其果断。

公务员涉内幕交易:获利仅2.6万 反遭罚款15万

刘敏证券账户江淮汽车股票在内幕信息敏感期的交易时间与刘奎峰对内幕信息的了解以及刘奎峰向刘敏证券账户转移资金的变化高度一致。江淮汽车股票在刘敏证券账户的交易行为明显异常。双方没有对JAC股票的交易提供合理的解释。

公务员涉内幕交易:获利仅2.6万 反遭罚款15万

兄妹内幕交易仅获利2.6万元,被罚款15万元。合肥长江西路证券营业部国泰君安证券刘敏证券账户于2001年1月3日开立,该证券账户的实际操作人为刘敏本人。

2016年9月2日至9月5日,刘奎峰通过出售自己证券账户中的股票获得资金,并对外募集。总计划入农业银行账户50万元,其中划入邢银行账户10万元,是刘奎峰向朋友借的。上述人民币50万元于当日通过相应的刘敏证券账户三方存管银行账户划入刘敏证券基金账户。

公务员涉内幕交易:获利仅2.6万 反遭罚款15万

2016年9月1日至9月5日,刘敏通过手机操作刘敏证券账户,用账户中的自有资金购买江淮汽车股份共计3000股,成交额34690元。截至2017年1月16日,江淮汽车已售出3000股,利润5064.08元。

2016年9月2日至9月5日,刘敏用手机操作刘敏证券账户,用少量自有资金和刘奎峰提供的50万元购买江淮汽车4.3万股,成交额50.1815万元。截至2017年1月16日,江淮汽车已售出4.3万股,利润20999.5元。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根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江西省证券监督管理局决定:

没收刘敏内幕交易江淮汽车股票违法所得5,064.08元,刘敏与刘奎峰共同内幕交易江淮汽车股票违法所得20,999.5元,没收刘敏证券账户违法所得共计26,063.58元;刘敏因个人内幕交易被罚款3万元,因共同内幕交易被罚款2万元,共计5万元,因刘奎峰共同内幕交易被罚款10万元。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公务员涉内幕交易:获利仅2.6万 反遭罚款15万

地址:http://www.rm19.com/xbzx/243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