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018字,读完约5分钟

新华社北京1月16日电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解释《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投资者依法监管+企业自主分配”

新华社记者王茜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6日颁布了《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全面改革了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的决策机制和管理体制。这项改革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关系到企业的未来发展和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亮点是什么?如何着陆?记者采访了SASAC相关负责人。

“出资人依法调控+企业自主分配”——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解读《中央企

三个环节决定工资总额

问:根据新办法,中央企业员工的工资总额是如何确定的?

答:工资问题兼具经济和社会属性,关系到民生和公平。因此,工资的决定因素从来都不是单一的。要在坚持收入分配一般规律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当前背景提出的要求。

去年5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作为中央企业实施意见的配套文件,该办法旨在建立和完善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充分考虑SASAC和中央企业的长期实践经验,提出企业现行工资总额主要由效益决定、效率调整和水平控制三个环节决定。

“出资人依法调控+企业自主分配”——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解读《中央企

首先,工资总额的增加主要与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有关。年初编制工资总额预算,与利润总额等经济效益指标的绩效考核目标值挂钩,根据目标值的先进程度确定不同的预算水平,引导企业通过完成优质发展目标,带动员工工资总额的合理有序增长。

“出资人依法调控+企业自主分配”——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解读《中央企

第二,根据效率水平适当调整。根据劳动成本投入产出效率、劳动生产率等指标对标,适度调整工资总额增长率,引导企业提高效率。

第三,注重收入的公平分配。根据有关部门发布的工资指导意见和对非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工资监管要求,对于一些工资水平较高的行业和企业,特别是主营业务不属于完全竞争性行业和领域的行业和企业,应适当加以约束,确保工资水平和增长速度更加公平、合理、规范和有序。当然,对于企业承担的重大专项任务、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等特殊事项,也要明确给予适当支持。

“出资人依法调控+企业自主分配”——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解读《中央企

此外,为了引导企业深化三项制度改革,这一次,明确了不增加工资总额增加职工人数和不减少工资总额减少职工人数的政策,鼓励企业提高就业效率。

工资总额分类管理

问:对于不同职能定位的中央企业,将采取哪些差异化监管措施?

答:此次改革的一个重要创新是按照职能定位实行工资总额分类管理,这与当前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大方向是一致的。

对于主要业务在完全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企业,工资总额预算通过备案系统进行管理。企业董事会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自主决定年度工资总额预算。SASAC从事先批准改为事先指导、监督和事后监督;其他类型企业的工资总额预算将继续实行审批制管理。

“出资人依法调控+企业自主分配”——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解读《中央企

但是,对于进行国有资本投资、经营公司或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的中央企业,我们可以探索一种更加灵活高效的工资总额管理方式,使之与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改革试点充分衔接。

问:那么决策机制也不同吗?

答:是的,不同职能导向的企业可以实施差异化的决策机制。例如,根据职能定位,在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匹配的总原则下,企业可以选择差异化的经济效益指标与工资增长挂钩,特别是对于主业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重点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企业和公益性企业也可以探索结构化管理方法,自主确定工资总额中一定比例的工资总额,与完成企业和公益性企业承担的专项任务挂钩,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出资人依法调控+企业自主分配”——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解读《中央企

分级管理激发活力

问:如何管理中央企业的子公司?

答:《办法》明确规定,中央企业工资总额实行分级管理。国资委负责管理体制、总量和监督,中央企业负责管理内部独立分配、预算分解和执行、具体操作。国资委和中央企业有明确的权利和责任。

问:在企业内部分配收入是企业的责任吗?

答:是的,中央企业应该对其子公司的工资总额和内部收入分配承担主要责任。因此,在宏观层面上改善国家、企业和职工之间的工资分配关系的同时,该方法强调企业作为内部分配的责任主体,应继续深化三大内部制度的改革,构建和形成“经理可以上下、职工可以进出、收入可以增减”的市场化劳动就业和收入分配管理机制,切实承担起搞活企业内部分配的责任。

“出资人依法调控+企业自主分配”——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解读《中央企

规范管理,强化监督

问:这项改革非常有力。监管方面的考虑是什么?

答:在增加授权和下放权力的同时,这些措施强调监督和检查,并明确规定了企业违规的责任。例如,如果实行备案管理的企业严重违反收入分配规定,将调整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模式,改为审批制,以确保权利和责任平等。该办法还明确将企业工资总额管理纳入监督检查范围,并与审计检查形成合力,确保监督到位。

“出资人依法调控+企业自主分配”——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解读《中央企

问:接下来具体的工作将如何开展?

答:这些措施将于2019年在中央企业全面实施。国资委将加快配套文件的制定,包括工资决策机制的具体实施细则、备案制管理的实施方案、工资管理中的特殊问题清单等,以便企业实施。同时,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共同推进配套改革,特别是加强监管和事后监督,确保相关权力的下放和接管。

“出资人依法调控+企业自主分配”——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解读《中央企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刘淼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出资人依法调控+企业自主分配”——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解读《中央企

地址:http://www.rm19.com/xbzx/262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