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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股票质押回购余额较最高点下降26.9%以上,市场影响总体可控

刘长远编辑朱茵

为落实国务院财务委员会关于防范和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的相关要求,鼓励和帮助市场参与者主动化解风险,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昨天先后发布了《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相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助推市场主体主动化解风险 沪深交易所完善股票质押回购机制

同一天晚上,深交所还发布了一份分析报告,称深交所和上交所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余额较最高点下降了26.9%以上。截至2018年12月31日,1453家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质押股票总市值为20010亿元,占两市总市值的4.6%,市场影响总体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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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交易所完善股票质押式回购机制

该通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优化违约合同的展期安排,明确当整合方违约,确实需要展期以缓解整合方的信用风险时,如果累计回购期已经到期或将到期3年,经双方协商展期后累计回购期可超过3年,通过股票展期的方式缓解整合方的还款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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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对新股质押式回购做了特殊安排,以缓解质押风险。如果质押式回购新股所涉及的资金全部用于偿还违约合同的债务,现行业务方法对单个融资人质押率上限和整个市场的规定,资产管理计划不得作为融资人参与涉及履约承诺的股票质押式回购,质押率上限等。,以放宽新的融资条件,纾缓融资者的流动资金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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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通知要求会员认真评估整合方的信用风险和履约能力,继续做好股票质押式回购的风险管理工作。

交易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各方都积极参与化解上市公司特别是民营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风险。本次通知的发布,是为缓解股权质押困境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支持相关方落实救助措施,帮助民营企业解决融资困难。

下一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继续把风险防控和化解、维护市场稳定运行放在突出位置,积极运用市场化机制化解股票质押风险,通过加强对股票质押风险的监控,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及时调整股票质押风险处置机制安排,为风险缓释提供支持,与各方携手打好防范和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硬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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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质押市场的影响一般是可控的

18日,深交所发布了一份长篇分析报告,指出深交所和上交所股票质押式回购余额较最高点下降26.9%以上。受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深交所和上交所的股票质押风险逐渐积累,但分布相对集中,市场影响总体可控。

总体特征如下:第一,股票质押式回购覆盖面广,但违约风险集中在制造业和少数中小市值公司,对上市公司整体影响有限。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共有1453家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质押股票总市值为20010亿元,占两市股票总市值的4.6%。其中,控股股东持股超过80%的公司有595家。在股权质押风险较高的公司中,368家属于制造业,523家市值低于100亿元,分别占61.9%和87.9%。股票质押的风险没有扩散到市值高、流动性好、代表性强的指数公司,对整个上市公司的影响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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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股票价格的波动导致质押品的市场价值较高,低于履约担保的比例,但实际宣告违约的质押品的市场价值较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两个城市的质押市场价值为2990亿元,低于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率,占质押市场价值总额的14.9%。虽然低于合同规定的履约保证率的质押市场价值较高,但投资者实际向深交所和上交所申报的违约合同所涵盖的质押市场价值,在协商展期、追加质押和冻结出售合同解除后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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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融资方仅报告了179份涉及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者的违约合同,这些合同来自82家上市公司,违约总额为482亿元。其中,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率超过80%的合同162份,违约总额429亿元。

第三,二级市场的出售处置量较小,违约处置对市场的直接影响有限。

在申报违约的合同中,除了通过司法渠道转让、协议转让和申报处置后取消的合同外,只有少数合同通过二级市场出售和处置。自2018年以来,这两个城市通过二级市场共售出和处置了114亿元人民币,日均销售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约占这两个城市股票日均成交量的十分之一。较低的周转率表明二级市场的出售处置不会对市场价格产生重大影响。从监测情况来看,没有因二级市场处置而引起的股价变化,也没有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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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违约时,其可能被关闭的信息的公告会对个股的股价走势产生影响,表现出一定的“公告日”效应。以深圳市为例,自2018年以来,在公告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股价跌幅比深交所指数高出1个百分点,有19家公司股价跌幅高于行业整体跌幅,占发布公告公司的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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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一切努力减轻股票质押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分析,股票质押式回购在服务实体经济、缓解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民营上市公司股东的质押市值占总质押市值的82.4%,80%以上的整合资金用于生产经营、补充营运资金等现实经济目的。股票质押式回购融资的平均利率为6.5%,在民营企业可以选择的融资渠道中相对较低。股票质押式回购在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缓解民营上市公司股东融资困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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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波动和双方的风险控制是股票质押风险形成的主要原因。股票质押的风险主要是由市场价格波动、股东股份质押率高、投资者风控调整不及时等因素造成的。首先,股价的大幅波动导致违约增加。第二,部分股东股权质押率较高,在股价大幅波动时缺乏额外担保能力。第三,当质押股票流动性发生变化时,部分投资者未能及时加强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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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质押风险是股东的信用风险,而不是上市公司的经营风险,大部分股东质押风险并没有传导到上市公司的经营中。在控股股东持股超过80%的上市公司中,2018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正的占81.2%,同比增长52.6%。虽然低于约定履约保证率的合同所涵盖的质押物的市场价值相对较大,但违约处置的实际金额相对较小。然而,由于司法冻结、有限售股、限制减持等因素,通过二级市场出售实现的质押金额甚至更少,对市场的影响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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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认为,仍然有必要高度重视并尽一切努力降低股票质押的风险。质押风险的扩散可能会进一步扩散并影响实体经济,影响投资者信心,挑战部分资本实力不足的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因此,有必要团结各方,共同降低风险。证券公司可以通过展期等方式支持经营正常但暂时有财务困难的股东。,从而避免民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权的转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应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充分评估自身财务实力和流动性管理能力,立足实体经济和主营业务,合理审慎开展股权质押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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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表示,地方政府、证券公司、保险机构等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化解上市公司特别是民营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风险,各项救助措施逐步落地,对有效化解股权质押风险起到了重要作用。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助推市场主体主动化解风险 沪深交易所完善股票质押回购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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