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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杭州1月9日电(记者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9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针对虚假诉讼行为,建立并实施虚假诉讼中的不可信赖人名单制度。第一批57名虚假诉讼不可信人员的信息已提交至省征信中心,并在“中国征信(浙江)”平台上发布,供相关部门处罚虚假诉讼不可信人员时参考。

浙江法院推动建立失信名单防范打击虚假诉讼

通过“双方当事人串通”和“单方欺诈”,利用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和证据提起民事诉讼,称为虚假诉讼。近年来,虚假诉讼多发生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可能损害当事人和外人的合法权益,扰乱正常的诉讼秩序,损害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浙江法院推动建立失信名单防范打击虚假诉讼

对此,自2019年12月以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先后制定发布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预防和打击虚假诉讼的批复》和《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的批复》,主要包括虚假诉讼行为的类型、虚假诉讼行为的预防和甄别、虚假诉讼行为的审查和移送、虚假诉讼行为的制裁和打击四大方面,明确了虚假诉讼行为的15种类型。

浙江法院推动建立失信名单防范打击虚假诉讼

另外,浙江省的相关答复不仅规定了“串通型”虚假诉讼,还包括了实践中存在的“单方欺诈型”虚假诉讼,并对“单方”伪造、变造、隐匿、毁灭证据或教唆、贿赂、胁迫他人作伪证进行了解释和规定。

为了加强对虚假诉讼的预防和甄别,浙江要求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在立案过程中签署《诚信诉讼承诺书》。在审理过程中,对于涉嫌虚假诉讼的案件,合议庭或者审判长要求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法庭上进行诚实信用诉讼宣誓,并签署《诚实信用诉讼保证书》。

浙江法院推动建立失信名单防范打击虚假诉讼

数据显示,2019年,浙江省法院共发现虚假诉讼案件2109起,罚款案件425起,拘留案件58起,移送公安机关的犯罪线索1033起,定罪案件216起,其中因虚假诉讼罪被定罪处罚的案件99起,涉案人员158人,分别增长98%和52%。

[我想纠正错误]主编:范玉萌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浙江法院推动建立失信名单防范打击虚假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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