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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南昌2月16日电(记者李梅娟)为推进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点区建设,江西省发改委等部门联合下发相关文件,推动全省相关上下游县(市、区)尽快签署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 力争到2020年底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江西推动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新发布的《江西省建立上下游水平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是相关流域上下游水平生态保护补偿的责任主体,并在自主协商的基础上签订补偿协议。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实行月度考核、年度补偿的办法。如果交接断面水质符合协议要求,下游主体将对上游主体进行补偿;如果连接段的水质达不到商定的目标要求,上游主体将补偿下游主体。

江西推动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方案指出,流域上下游水平生态保护的补偿因子主要是水质和水量。补偿方式原则上为货币补偿,实施期间补偿标准不低于每年100万元。流域上下游实体协同相关部门共同实施环境监测,推动建立和完善统一标准、联合执法、定期协商等环境联合防御和治理体系。

江西推动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我要纠正错误]责任编辑:齐修养

来源:人民视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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