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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郑州1月10日电(记者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专项物业维修资金监管的通知》,加强全省专项物业维修资金管理,规范维修资金筹集和使用程序。

文件规定,专项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应在当地委托商业银行开立专项物业维修资金账户,不得以任何名义将专项物业维修资金划入非专项管理银行。在物业管理区域设置专用账户,子账户根据房屋门牌号设置;未划定物业管理区域的,按建筑设置账户,子账户按房屋门牌号设置。

河南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监管

专项物业维修资金储存利息、购买国债的增值收入、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收入等。,应及时分配到业主的子账户,并转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中积累使用。同时,要定期检查公布专项维修资金和公共收入账户,推进维修资金交存、使用、核算、查询和监管的信息化和网络化,切实保障业主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河南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监管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还要求,各地要积极引导业主在办理入住手续前,将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及时存入专项维修资金账户。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不得代收代缴专项物业维修资金。未按照有关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单位不得向买受人交付。

河南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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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河南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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