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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

为做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保障我国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和应用的健康发展,根据《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我部制定了《2020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规划》,现予印发。请认真执行。

农业农村部:严防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

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办公厅

2020年1月10日

2020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计划

2019年,各级农业和农村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大抽样检测力度,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监管成效明显。为做好2020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特制定本规划。

农业农村部:严防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

一、目标和任务

严格按照《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一、要着力加强制度执行力度,坚持原则,敢于负责,严厉打击非法研究、试验、种子生产、经营、种植、加工和进口,确保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深入人心,促进我国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研究和应用健康发展。

农业农村部:严防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

(a)重点。突出关键季节,如春耕、秋收和冬种、种子生产和销售;突出重点目标,如R&D单位,育种和种子生产企业和加工销售企业;突出重点区域,如东北粮食生产区、西北西南种子生产基地、南方繁殖试验基地和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基地。

农业农村部:严防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

(2)控制源头。加强对研发试验源头的监管,对农业转基因生物研发试验单位进行全过程监管,确保试验材料的可追溯性。加强育种和种子生产源头监管,全面覆盖种子生产、加工和销售企业监管,切断非法种植源头。加强进口监管,控制进口转基因生物的全过程。

农业农村部:严防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

(3)促进协同作用。进一步编织密集监管网络,建立省、市、县(区)联合监管机制,推进省际协调监管。进一步加强部门合作,强化科教、种业等农业和农村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协调,加大与公安、海关、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对农业和农村的联合监管力度。

农业农村部:严防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

(4)强有力的支持。加大对市县(区)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的支持、指导和检查力度;增加基层快速检测设备的配置;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执法监督能力。

二、监督工作的重点

(一)压实的主要责任。进一步明确R&D单位、种子生产经营单位等行业从业人员的主要职责,重点检查管理制度、控制措施和设施的建立和落实情况。R&D各单位要成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小组,完善从实验室到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落实相应的控制措施,切实做好本单位R&D活动的管理工作。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种子生产亲本和种子来源的管理,建立健全档案,保证来源和流向的可追溯性,严格防止转基因种子的非法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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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研究和试验环节的监督。对R&D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严格调查中间试验是否依法申报,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是否依法报批,基因编辑、中外合作转基因生物研究等新育种技术研究是否依法开展。监督转基因生物试验的全过程,在备案前检查中间试验场所,检查制度建设、控制措施的实施以及批准后繁殖材料的贮存和处理。对农业研究和育种单位的实验基地进行全面覆盖测试,重点是区域抽样监测。

农业农村部:严防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

(3)监督南方繁殖试验。在南繁基地开展全覆盖检测,加大抽样检查的密度和频率,严格查处私自开展转基因生物检测和育种的行为,坚决杜绝非法检测和育种材料。

(四)监督品种区域试验登记工作。严格执行未获得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的品种不得进行区域试验和品种注册的要求。对于已参加区域试验的玉米、水稻、大豆、小麦等品种和已注册的油菜籽等品种,申请人应确保其不含转基因成分,试验或注册机构应进行试验,如发现其非法含有转基因成分,应立即终止试验或停止注册。

农业农村部:严防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

(五)监督种子生产经营。开展种子企业育种材料及相关育种基地转基因成分检测,防止非法转基因育种。种子生产基地实行拉网检查,早期检查和小检查相结合,加强种子出田前和苗期检查,春耕和种子收获季节前开展专项检查活动,防止非法转基因种子进入市场。对种子市场和经营门店的转基因成分进行抽查,加大抽查力度,严格查处非法销售转基因种子的行为。

农业农村部:严防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

(6)进口加工环节监管。加强对境外贸易商、境内贸易商和加工企业的“三位一体”审查,加强对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流量的控制。严格检查装卸、储存、运输和加工过程中安全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全面检查产品采购、加工和销售的档案记录,确保所有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用于原料加工,严禁改变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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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管要求

(a)加强领土管理。各级农业和农村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监管主体。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勇于承担责任,做好总经理监督的专项安排,实现各级管理职责的转移。要设立专班,加强工作安排,建立专门的工作机制,保证人员、设备和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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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执法检查的力度和频次,在重点季节和重点领域开展工作监督,增强监督实效。我们将实行监督线索监督和问责约谈制度,严肃查处不作为、不监督、相互推诿的责任人。为促进转基因生物监管信息报告体系的规范化,重点节点应实行监管信息日报,案件调查应实行信息月报,重大案件应随时上报,不得出现零报告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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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大调查和处罚力度。全面整理和收集违法线索,及时立案,严格依法处理,公开曝光调查结果,造成冲击。要密切关注重点案件,彻查到底,深挖线索,铲除非法扩散源头。鼓励社会各界举报违法违规行为,认真核对线索,主动接受监督。对于已经结案的案件,应当依法进行信息披露。

农业农村部:严防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

四.工作安排

(1)工作部署。省级农业和农村主管部门要及早规划和部署,根据本规划的要求和区域特点,制定相应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规划,明确工作重点、任务分工和工作机制。

(二)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和工作机制,确保实效,按时完成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任务。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将组织监督检查。

(3)工作总结。总结全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情况,科学判断和分析情况,规划下一步工作,并于今年12月10日前向农业和农村事务部提交总结报告。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农业农村部:严防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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