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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济南4月11日电(记者知望)记者从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了解到,近年来,山东省将合同能源管理作为推进公共机构节能的有效途径。截至去年年底,全省各级公共机构实施了230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引进社会资金7亿多元,节能30227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71220吨,减少二氧化硫2272吨,减少氮氧化物1086吨,取得了良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公共机构涉及不同的类别,如机构、医院、学校、文化和体育场馆等。由于它们大多能耗高、建筑陈旧,如何节约资金和能源已经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领域。
龙泉大厦是济南市章丘区委员会和政府的集中办公区。章丘区探索节能效益共享模式,节能服务公司承担全部资金投入,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以8:2的比例共享节能效益。合同到期后,节能设备的所有权将免费移交给用户,未来产生的所有节能效益将归用户所有。
章丘区区长韩伟介绍说,龙泉大厦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在过去的一年里节约了14.1万千瓦时的电力和5686吨的蒸汽,共节约能源成本132.98万元,综合节能率达到22.63%,实现了节能公司节能效益106.38万元的支付,管理单位保留节能效益10万元,上缴财政节能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认为,合同能源管理是利用社会资金和市场运作解决节能改造财政资金短缺的有效模式,解决了节能改造财政预算不足的矛盾,调动了公共机构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节能的积极性。
截至目前,山东省已制定了能源审计、监督和评估等10余项公共机构节能配套制度,发布了能源消耗定额等7项地方标准。同时,大力推进公共机构建筑能耗监测,全省建成521个节能监测系统,共监测2368栋建筑能耗。
[我想纠正错误]主编:范玉萌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山东: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节能量超3万吨标准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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