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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鲍兴安

1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中央预算执行动态监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进一步加强中央预算执行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根据《办法》,动态监控的资金范围是国库集中支付的财政资金。财政部将根据财务管理的需要,将其他资金纳入动态监控范围。

动态监控的主要项目包括预算单位的财政资金支付、代理银行的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以及根据相关规定和管理要求需要动态监控的其他项目。

本办法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

(编辑白宝玉)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财政部发布《中央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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