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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下发通知,做好自贸试验区首批五批改革试点经验的复制和推广工作。建议税务机关提前调查出口和采购的真实性,提出生产经营、供应企业风险、备案文件等的核查和服务程序。,这原本是在生产型出口企业出口退税申报后,出口退税申报前进行的。企业申报后,税务机关可以对不需要按规定送检的疑点迅速给出核查结论,提高处理效率。在遵循现行出口退税管理规定和确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如果生产型出口企业及其所有供应商属于同一主管税务机关,出口退税服务可以得到推广。

国务院:做好自贸区第五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

全文如下:

国务院关于做好自贸试验区首批五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

国函[2019]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时期推进改革开放的战略举措,是中国改革开放进程中的一个里程碑。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自贸试验区所在省市及相关部门结合各自自贸试验区的功能定位和特点,全面推进制度创新,形成了五批试点改革经验,并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国务院:做好自贸区第五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

一、复制和推广的主要内容

(a)改革问题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复制和推广。

1.投资管理领域:“公证‘最多运行一次’”、“自然人‘一人’税务档案”、“网上办理跨地区涉税事项”、“优化涉税事项办理程序、缩短办理时限”、“企业名称独立申报制度”等。

2.贸易便利化领域:“海上危险品检验信息化、危险品与船舶载运污染性危险品联合申报”、“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境通关全过程一单多报”、“保税燃料油跨港供应模式”、“海关业务预约平台”、“生产型出口企业出口退税服务”和“中欧列车集疏运模式”。

国务院:做好自贸区第五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

3.事后监管措施:“审批通知承诺制、市场主体自我信用承诺、第三方信用评估三大信用信息公示”、“公共信用信息‘三大清单’编制(数据清单、行为清单、申请清单)”、“实施船舶安全检验智能选船机制”、“入境食品检疫全过程监管”、“优化进口食品江海联运检疫监管措施”、“优化入境保税油检验监管”

国务院:做好自贸区第五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

(2)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复制和推广改革事项。

投资管理领域:“推进合作公证机构试点”。

第二,高度重视复制和推广

各地区、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全国代表大会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理解复制推广自贸区试点改革经验的重大意义,把复制推广作为落实新发展观的重要举措, 推进高质量发展,构建现代经济体系,加大政府职能转变和现代化建设力度,全面提高执政能力。 推进制度创新,进一步优化经营环境,激发市场活力,逐步构建适应中国开放型经济发展要求的新体制、新模式,推动全面开放新格局形成,不断提升经济创新和竞争力。

国务院:做好自贸区第五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

三、认真组织实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把自贸试验区试点改革经验的推广和推广列为本地区的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实施力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推广和推广工作顺利进行,试点改革经验落地生根,取得实效。国务院有关部门希望主动行动,完成复制和推广工作。需要报国务院批准的事项,应当按照程序报批;需要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部门规章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国务院自由贸易试验区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及时监督推广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协调推广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复制推广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国务院:做好自贸区第五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

附件:自贸试验区首批五批改革试点经验借鉴与推广任务分工

国务院

2019年4月14日

(这篇文章公开发表)

附件:自贸试验区首批五批改革试点经验借鉴与推广任务分工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国务院:做好自贸区第五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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