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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市海淀区法院称,“皇冠丹麦曲奇”以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六家“丹麦蓝罐曲奇”关联公司,索赔3000万元。几天前,海淀区法院受理了此案。近年来,丹麦蓝罐饼干和皇冠丹麦饼干之间的法律纠纷不止一次。2018年1月,双方向北京石景山法院提起诉讼。判决显示,原告丹麦蓝罐饼干在一审中胜诉,并获得200万元的赔偿。

“皇冠丹麦曲奇”诉“丹麦蓝罐曲奇”不正当竞争索赔三千万

据信,丹麦启鑫蓝锅有限公司、丹麦蓝锅饼干有限公司、蓝锅金宝(上海)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丽智实业有限公司、上海赵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北京翠微家居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作为“丹麦蓝锅饼干”等产品的生产厂家、进口商和经销商,实施了虚假宣传、混淆视听、商业诽谤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皇冠丹麦曲奇”的生产商丹麦丹麦丹麦特殊食品有限公司和经销商优衣佳(上海)食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向法院起诉上述六家公司,要求赔偿人民币3000万元。几天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原告“皇冠丹麦曲奇”的生产商和经销商声称,“皇冠丹麦曲奇”多年来一直引领着类似产品在中国大陆市场的销售,是一种知名商品。“丹麦蓝罐饼干”实施了以下虚假宣传行为:

“皇冠丹麦曲奇”诉“丹麦蓝罐曲奇”不正当竞争索赔三千万

“丹麦蓝罐饼干”错误地宣传了它的历史。在产品包装和网站上,“丹麦蓝罐饼干”和“起源于1933年”都有“百年历史”,这使消费者误以为该产品已有100多年的历史;使用“皇家经典”(Royal Classic)的宣传词,宣传“丹麦蓝罐自诞生以来就伴随了几代丹麦皇室”,消费者错误地认为“丹麦蓝罐曲奇”(Danish Blue Pot Cookie)数百年来一直是一个皇家品牌,但实际上它只是在2009年才获得丹麦皇室的认证。

“皇冠丹麦曲奇”诉“丹麦蓝罐曲奇”不正当竞争索赔三千万

“丹麦蓝罐饼干”在质量上有虚假宣传。在产品包装和网站上,声称“丹麦蓝罐饼干”使用“1933年的原始配方”和“百年配方”。事实上,有些成分在1993年并不存在或没有用于饼干产品中,而且从1993年至今还没有过100年。此外,其关于保质期和净含量的宣传与产品参数不一致。

“皇冠丹麦曲奇”诉“丹麦蓝罐曲奇”不正当竞争索赔三千万

“丹麦蓝罐饼干”在宣传中使用了极端的词语。在其官方网站上,使用了“世界最大的现代饼干生产线”和“我们用最先进的设备制造最优质的产品,面对市场的挑战”的宣传词,使相关公众认为“丹麦蓝罐饼干”是质量最高的丹麦饼干。在宣传中,我们使用了“顶级饼干大师”、“礼品首选”、“最佳派对搭档”等极端术语,使相关公众误以为其质量优于其他品牌。

“皇冠丹麦曲奇”诉“丹麦蓝罐曲奇”不正当竞争索赔三千万

“丹麦蓝罐曲奇”对曲奇的起源进行了虚假宣传。在其微信公众账号和官方微博上,反复宣传只有“丹麦蓝罐饼干”是丹麦生产的,这让消费者误以为其他品牌不是丹麦生产的,或者有些是丹麦生产的,只有他们生产的饼干才是最正宗的丹麦饼干。“丹麦蓝罐饼干”的蓝罐礼盒(赠送咖啡)正面印有“原产丹麦”,但咖啡的原产地是越南。“原产地丹麦”这个词让消费者误以为咖啡也产自丹麦。

“皇冠丹麦曲奇”诉“丹麦蓝罐曲奇”不正当竞争索赔三千万

“丹麦蓝罐饼干”在丹麦皇室的头衔上有虚假的宣传。在视频广告和官方微博中,反复宣传市场上只有“丹麦蓝罐饼干”获得了丹麦王室的称号,这让消费者误以为只有“丹麦蓝罐饼干”得到了丹麦王室的认可,其品质优于其他品牌的饼干。然而,事实上,丹麦饼干品牌比斯卡也获得了丹麦皇家认证,其时间早于“丹麦蓝罐饼干”。

“皇冠丹麦曲奇”诉“丹麦蓝罐曲奇”不正当竞争索赔三千万

原告“皇冠丹麦曲奇”的生产商和经销商认为“丹麦蓝罐曲奇”被混淆了,导致人们认为“丹麦蓝罐曲奇”和“皇冠丹麦曲奇”之间存在特定的关系。“丹麦蓝罐曲奇”的产品包装和赠品与“丹麦皇冠曲奇”产品包装中的皇冠形状相似,属于未经授权使用对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和装饰的相同或相似标志。此外,被告在新闻发布会上散布“皇冠丹麦曲奇”等虚假文字,侵犯了其蓝罐曲奇包装装潢名优产品的专有权,并在多家媒体上进行宣传,从而有损“皇冠丹麦曲奇”的商品声誉,损害其商业信誉。被告违反了《反竞争法》的规定,扰乱了饼干市场的竞争秩序,因此原告起诉了法院。

“皇冠丹麦曲奇”诉“丹麦蓝罐曲奇”不正当竞争索赔三千万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皇冠丹麦曲奇”诉“丹麦蓝罐曲奇”不正当竞争索赔三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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