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729字,读完约2分钟

在梳理相关规则和文件、采访业内人士后,《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科技板块券商的总投资比例为10%,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保荐人之一与发行人有关联关系,关联股权关系超过7%。此时,保荐机构可以与不相关的保荐机构共同保荐;二是发行规模不足10亿元,此时每个券商的跟进率可达5%,两个券商的总跟进率可达10%。

业内人士:科创板券商总跟投比例达10%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券商表示,《证券发行与上市保荐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证券发行规模达到一定规模的,可以采取联合保荐方式,但参与联合保荐的保荐人不得超过2人。

至于如何把握发行规模的具体标准,中国证监会近日在《发行监管问答》中明确表示,融资额超过100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项目和融资额超过200亿元的再融资项目可以按照《证券发行与上市保荐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联合保荐。

业内人士:科创板券商总跟投比例达10%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板块股票发行与承销指引》明确规定,发行规模在10亿元以下的,经纪投资比例为5%,但不超过4000万元;如果发行规模超过50亿元,后续投资比例为2%,但不超过10亿元。因此,即使对融资金额超过100亿元人民币的科技板块ipo项目采取联合赞助的方式,券商的总跟进率也最多只能达到4%。

业内人士:科创板券商总跟投比例达10%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证券发行与上市保荐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保荐机构、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股份总额7%以上的,或者发行人持有或控制保荐机构股份7%以上的,保荐机构在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与上市时,应当与一家不相关的保荐机构共同履行保荐职责,不相关的保荐机构为第一保荐机构。

业内人士:科创板券商总跟投比例达10%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综上所述,只有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且关联股权关系超过7%,发行规模小于10亿元时,保荐机构才能与一家不相关的保荐机构联合保荐,每个家族的跟进比例为5%,两个券商的总跟进比例可达10%。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业内人士:科创板券商总跟投比例达10%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地址:http://www.rm19.com/xbzx/337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