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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上午,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报了17起外汇违规案件,这是今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第一批案件。

记者梳理,此案包括5起银行案、6起企业案、6起个人案,其中银行案主要涉及虚假转口贸易、内部保险和对外贷款、个人拆售付汇;企业案件都是逃避案件;个人案件主要涉及非法外汇交易、私下外汇交易和拆分逃汇。

外汇局对上述案件进行了严肃查处,罚款总额为8443.7万元。其中,单个银行被罚款111.54万元,单个企业被罚款3734万元,个人被罚款2497万元。

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人士指出,国家外汇管理局一直严格依法行政,在打击外汇违法行为方面保持跨周期一致性,对非法流入和流出保持均衡打击,维护了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

该银行因未能进行真实性审查而受到处罚

在五宗举报的银行个案中,三宗为虚假转口贸易付款个案。主要原因是银行流于形式地执行会展业原则。在非法企业建立转口贸易、使用重复单证或提交虚假无效提单的背景下,他们纵容企业进行虚假交易进行非法套利或资本转移。如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分行、南京银行上海浦东支行、南昌工商银行北京西路支行办理转口贸易假提单支付等。这些都是银行不按规定履行真实性审核职责的典型案例。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国家外汇局对上述银行分别处以644,800元、800,000元和1115,400元的罚款。

对外汇违规再度重拳出击 外汇局公布17起案例罚金超8400万元

2015年4月至2016年5月,兴业银行台州分行违规办理境内保险对外贷款,未履行审计职责,未按要求对贷款资金使用、预期还款资金来源、履约担保可能性及相关交易背景进行尽职调查和审计。本行上述行为违反了《跨境担保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责令改正,处以人民币95.31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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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和个人办理外汇业务的过程中,真实性审核是银行外汇业务展示原则的核心要求。银行应该保护交易的真实性。如果银行忽视审计责任,纵容非法企业进行虚假交易和转移资金,将严重扰乱外汇市场秩序。如果此类行为大量发生,将影响外汇市场的稳定,必须严肃查处。但是,从上述案例中可以看出,银行并没有起到验证真伪的作用,而是被责令改正并处以经济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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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企业虚假交易,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这六起企业案件都是逃汇案件。其中涉案金额最大、处罚金额最大的案件是广州福帆贸易有限公司逃汇案..2016年5月至2017年6月,广州力帆贸易有限公司利用虚假提单,在虚假贸易背景下支付外汇9285.8万美元。违规行为很严重,涉案金额巨大。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罚款3734万元。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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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人士强调,国家外汇管理局应重点打击空.外汇欺诈交易和资金套利行为以打击虚假交易为重点,引导外汇资金投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领域,积极支持和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另一个逃汇案件是由于非法将利润汇给海外母公司。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向村基(重庆)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非法将利润汇往境外母公司,共计8,859,900美元。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罚款302万元。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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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买卖外汇用于海外购买的个人被罚款超过2400万元

六宗个案主要涉及非法买卖外汇、私下买卖外汇及分拆和逃汇。涉案金额最大、处罚最重的是浙江人洪谋私自买卖外汇的案件。

2011年2月至2015年10月,红谋向他人账户支付人民币3.12亿元,私下购汇,用于购买海外房地产。这一行为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了擅自买卖外汇的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罚款2497万元。实行“注意事项清单”管理,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信贷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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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个人外汇违规事件时有发生。目前,个人购买境外投资保险、境外购房等个人资本项目尚未开通。个人私下买卖外汇,通过地下银行将资产分割或转移到海外,都是典型的违法行为。个人违规往往具有明显的从众效应,如果不严厉惩罚,将会导致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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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蚂蚁搬家”形式拆分和规避外汇一直是外汇局关注的焦点。2016年1月至2017年7月,孙利用34名境内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拆分购汇,汇入境外账户。非法转移境外投资资金244.62万美元。这一行为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构成了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罚款83万元。实行“注意事项清单”管理,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信贷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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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正常合法的跨境交易和支付不受限制或影响。根据形势变化,外汇局将对检查重点和方向进行预调微调,把握检查频率和强度,准确打击外汇违规行为,营造健康良性的外汇市场秩序和良好的经营环境。

来源:人民视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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