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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成立国务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配合;研究审议就业法律法规、宏观规划和拟出台的重大政策,部署实施就业改革创新的重大事项。

以下是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团结就业工作的合力,更好地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务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国务院的议事协调机构,国务院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同时取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国办成立国务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统筹协调全国就业工作

一.主要责任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就业的重大决策部署;协调和配合全国就业工作,研究解决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审议拟出台的就业法律法规、宏观规划和重大政策,部署落实就业改革创新重大事项;监督检查有关就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各地区、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交流和推广经验;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国办成立国务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统筹协调全国就业工作

二.作文

组长: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

副组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张金安

国务院副秘书长丁向阳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胡祖才

翁铁辉,教育部副部长

财政部副部长于卫平

退役军人部副部长方永祥

成员:徐南平科学技术部副部长

王江平工业和信息技术部副部长

孙立军公安部副部长

民政部副部长詹成福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军

易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副部长韩军

商务部副部长钱克明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

SASAC副局长任红彬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孙瑞彪

唐军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

厉小朝统计局副局长

瓯清平扶贫办公室副主任

魏地春全国工会联合会副主席

傅振邦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秘书处秘书张冬梅

程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副主席

全国工商联副主席谢

三.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军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其所在单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国办成立国务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统筹协调全国就业工作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必要时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

国务院办公厅

2019年5月14日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国办成立国务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统筹协调全国就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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