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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帅乐居财经新闻5月23日晚,泰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73.sz)发布重大仲裁公告。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中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近日收到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的仲裁通知。东莞市金泽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股东陆泽芳、王因与被告金泽房地产发生股权转让纠纷,申请仲裁。

仲裁各方:

申请人1:陆泽芳 申请人2:王 (申请人1和申请人2合称“申请人”)

被告:福建中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请求:

请求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金泽地产20%股权的对价人民币1.675亿元 及利息人民币1908.36万元;

请求依法裁定被申请人应承担280万元的律师费;

依法请求仲裁的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16年4月20日,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中威与陆泽芳、王签订《股权转让合同》。 根据金泽地产全体股东权益的评估值,福建中威以人民币3.562亿元收购金泽地产80%的股权。

股权转让完成后,福建中维持有金泽智80%的股份,陆泽芳持有9%,王持有6%,东莞市东城区竹山股份经济联盟(以下简称“竹山联盟”)持有5%。陆泽芳、王、、珠山联合社均承诺放弃优先购买权。 申请人提出,2017年5月19日,基于当时的具体合作背景,被申请人计划以1.675亿元的股权对价收购申请人持有的金泽地产20%的股权。

泰禾集团:就金泽置业股权转让纠纷一事收到仲裁通知书

截至申请人申请仲裁时,双方尚未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金泽地产20%的股权尚未转让,未支付股权对价1.675亿元。

泰和集团表示,此事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偿付能力没有重大影响。由于此案尚未审理,其对公司财务状况、当前利润和未来利润的影响暂时无法准确估计。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泰禾集团:就金泽置业股权转让纠纷一事收到仲裁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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