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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根据证监会官方网站信息,为适应期货市场发展的新要求,加强对期货公司的监管,证监会修订了《期货公司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近日正式发布。

根据立法程序要求,2019年3月1日至3月31日,中国证监会将在官方网站和中国政府法律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开征求对《办法》的意见。中国证监会认真研究了反馈意见,采纳了合理可行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了《办法》。

《办法》的修订主要涉及五个方面:一是提高期货公司大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和大股东的资格。阐明持续经营和持续盈利的相关要求;关于增资、主营业务关联和经营能力等的规定。二是加强期货公司股东管理,强化股东义务。提高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期货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监管要求;完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三是完善期货公司境内分支机构、子公司和境外经营机构的管理。要求期货公司建立和完善境内分支机构、子公司和境外经营机构合规风险控制体系,实现风险管理全覆盖。四是完善期货公司对客户开户和交易行为的管理要求。五是完善期货公司信息系统管理制度,明确信息系统合规运行的系统要求。

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同时,中国证监会更新了《期货公司行政许可服务指南》,并一并发布,方便相关市场主体提交行政许可申请。

编者:王新景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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