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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科技局的顺利启动,完善资本市场的证券借贷机制,规范公募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借贷业务(以下简称借贷业务)的行为,中国证监会近日发布了《证券投资基金公开发行参与转融通证券借贷业务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指引(试行)》

《指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明确公共资金参与贷款业务的基本原则和参与业务各方的主要责任;二是明确公共资金参与贷款业务的定义和性质;三是规定具体的产品类型和投资比例,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和控制,要求基金管理人加强信用风险和关联交易管理;第四,明确对估值会计、信息披露和法律文件的要求。

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指引(试行)》

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依法加强对公募基金参与贷款业务的监管,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募基金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指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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