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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科技局合作推出

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开基金参与

证券借贷业务再融资指引

⊙王鸿卢海清○编辑朱茵

中国证监会发言人常德平昨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中国证监会近日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再融资融券业务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常德鹏表示,《指引》的出台是为了配合科技局的顺利启动,完善资本市场的证券借贷机制,规范公众资金参与再融资证券借贷业务(以下简称借贷业务)的行为。《准则》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明确公共资金参与贷款业务的基本原则和业务各方的主要责任;二是明确公共资金参与贷款业务的定义和性质;三是规定具体的产品类型和投资比例,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和控制,要求基金管理人加强信用风险和关联交易管理;第四,明确对估值会计、信息披露和法律文件的要求。

配合科创板推出 证监会发布公募基金参与 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指引

常德鹏表示,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依法加强对公募基金参与贷款业务的监管,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募基金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根据《指引》,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股票型基金、部分股票型混合基金、开放式股指基金及相关联动基金、战略配售基金等基金产品,可以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招股说明书的规定参与贷款业务。

华富基金指数与创新业务部总监张雅表示,这将有利于公共基金的未来发展。“指数基金尤其有利,因为指数基金头寸相对稳定,一般指数每半年调整一次。因此,在这半年期间,组成凭证不会改变。参与再融资证券借贷业务后,该基金将获得额外的加厚。收入和投资管理也更方便。”

配合科创板推出 证监会发布公募基金参与 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指引

她补充称,由于头寸调整相对频繁,积极管理的股票基金相对不适合放贷,但一些基金经理也适合参与这项业务,因为他们长期持有核心股票头寸。同时,她强调,在参与再融资融券业务时,要控制好基金的日常流动性,做好基金赎回的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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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晶的明智合伙人郑智勇表示,按照惯例,证券借贷的收益将计入基金资产,因此指数基金比活跃基金更愿意借出证券。基金证券借贷业务的推出恰逢其时,这将进一步加快指数基金的发展。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配合科创板推出 证监会发布公募基金参与 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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