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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6月28日电(记者张荣典)如何改革森林法?

新华社记者胡伟

日前,《森林法》修订草案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旨在通过立法规范和促进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发展。

在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深入的今天,保护森林资源、扩大土地绿化面积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现在是修改森林法的时候了,用健全的法律保护数千座青山。

生态优先,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

专业人士表示,虽然近年来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恢复取得了积极成果,但中国森林资源仍然匮乏,生态脆弱,森林数量少,质量差。这次森林法的修改,坚持了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的原则,加强了对林地的保护。

草案明确了林地的概念,设定了林地占用总量控制制度,规定各类建设项目占用林地总量控制指标不得超过行政区域,以确保林地面积不减少。完善占用林地审批制度,将《森林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林地临时使用制度纳入法律。

根据森林生态区位和主导功能的不同,实践中将森林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并采取不同的政策管理措施。此次法律修订将这一成熟可行的实践经验提升为法律规范。草案规定了划定公益林的标准,划定了主体,明确了公益林受到严格保护,只能采伐进行抚育和更新;公益林的经营可以合理利用林地资源和森林景观资源,但应符合生态区位保护的要求,不破坏公益林的生态功能。

守护青山千万重,看森林法如何大修?

要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必须明确责任,加强监管。草案新增“监督检查”一章,规范森林资源保护与开发评价体系,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监督检查措施,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公益诉讼。

“修改森林法,强化政府保护森林资源的责任,促进林业经营单位参与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开发,有利于保证森林资源数量和质量的稳步提高,增强森林生态功能。”专业人士说。

北京林业大学法律系副主任杨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的扩张,在耕地保护更加严格的背景下,非法占用林地和滥伐森林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有必要通过严格的立法来保护森林资源,特别是林地。”

同时,他还认为,在推行分类森林管理和生态保护的实践中,有必要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例如,如果将原始林地划为公益林,就必须防止在这一过程中严重损害林农的合法权益,否则不利于森林生态保护的可持续推进。

努力协调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增强发展活力

近年来,国有林场和林区改革全面展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逐步深化。林业发展已经从木材生产转向生态建设,从主要提供物质产品转向主要为全社会提供优质生态产品,满足经济、社会、生态、文化等多种需求。

“适应森林功能定位的根本变化,及时将有效的改革措施转化为法律规范,可以进一步保障和引导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王说。

明确林权,加强林权保护是此次修法的重点。草案中增加了关于“森林所有权”的一章。鉴于我国森林所有权的现实,即林地包括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林木包括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个人所有权等。,不同的主体分别规定,从而实现“山决定权利,树决定根,人决定心,政府决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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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森林分类经营中,草案规定非公益林属于商品林,主要发挥经济效益。国家鼓励发展商品林,商品林由林业经营单位依法自主经营。在不破坏生态的前提下,可以采取集约经营措施,充分发挥林地生产经营的潜力,实现商品林经营的最优价值。当然,商品林也应该考虑生态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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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晰林权,解决林权流转的基本问题,有利于解放生产力,促进林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鼓励多种所有制林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林业产业。”杨说,森林资源国家所有权的行使主体已经明确,在森林资源遭到破坏、森林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时,有关机关和组织有权提起损害赔偿诉讼。此外,要加强对林权流转,特别是林权抵押的法律控制,注重向真正的林业管理者和更好的林业管理者转移,防范各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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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配送服务”改革,建立符合市场规律的监督管理体系

取消带有计划经济色彩的管理体制,改变重审批轻监督的管理模式,建立符合市场规律的监督管理体制,是一项重要任务。

森林采伐限额和采伐许可证制度是现行森林法规定的主要采伐和抚育管理制度,对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森林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的变化,对于是否保留采伐限额和采伐许可证制度,以及是让森林采伐继续存在还是对其进行控制,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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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王解释说,经过反复研究和广泛听取意见,普遍认为采伐限额和采伐许可证制度是保护森林资源的宏观调控措施。目前,砍伐树木已经完全自由化,有可能失去对砍伐和破坏森林资源的控制。

因此,按照“放开经营服务”的改革精神,草案完善了森林采伐限额和采伐许可证制度,适当下放了审批权限,缩小了许可证范围,既坚持了森林资源的有效管理,又有利于充分保护个人和非公有制林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在采伐限额审批权方面,草案修改为:采伐限额由省人民政府批准,报国务院备案后实施。

在采伐许可证发放范围方面,草案将采伐许可证的发放范围缩小到林地采伐,在非林地采伐农田防护林、道路防护林、护岸护堤林、城市树木等防风固沙林,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此外,草案还删除了木材生产计划、木材运输证等计划经济内容。

杨等业内专家认为,下放审批权力有利于地方因地制宜科学制定采伐限额,也有利于压缩地方责任。同时,这些修改简化了流程,有助于提高效率。

[我要纠正错误]责任编辑:齐修养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守护青山千万重,看森林法如何大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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