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88字,读完约1分钟

中新网讯(记者傅)1月2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通知,对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应急措施,在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期间无法提供正常劳动的肺炎病人、疑似病人和新型冠状病毒密切接触者,企业应向其支付在此期间的劳动报酬。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不得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通知,如果企业因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困难,可以通过调整工资、轮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等方式,与员工协商稳定工作,尽量不裁员、不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定岗位补贴。根据通知,如果企业在工资支付周期内停工停产,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打开app阅读全文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人社部: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地址:http://www.rm19.com/xbzx/41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