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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8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布了《深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和支持企业渡过难关的若干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指出,在疫情防控期间,上一年度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的50%将退还给未裁员或裁员人数较少的参保企业。被保险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按企业及其职工上一年度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25%返还。职工因疾病流行或经医学观察隔离治疗期间,企业支付的工资,由企业按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的50%予以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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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深圳: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 返还50%失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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