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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5日,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解决当前实际困难加快恢复畜牧业生产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迅速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有序恢复生产的要求,为全面防控COVID-19肺炎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障。鉴于饲料短缺、原料短缺、产品短缺、工人无法返回等特殊困难,通知规定了一系列特殊扶持政策,要求各地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政策落实,促进水产养殖业立即恢复生产。

三部委要求加快养殖业复工复产!

一是加快饲料企业和畜禽屠宰加工企业恢复生产。除武汉等疫情严重的城市外,各地应允许饲料和畜禽屠宰加工企业恢复工作,不应设置审批等限制。优先保障相关企业的人员保护物资和水、电、气供应。优先安排相关企业返岗,地方政府组织的返岗包车纳入防疫应急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建立饲料原料供需调度机制,加强供需、产销对接,增加政策性玉米供应,适时配置和投放大米、小麦等替代原料,加快豆粕等上游原料生产企业建设。

三部委要求加快养殖业复工复产!

第二,我们必须确保材料和产品的顺利运输。饲料产品、玉米、豆粕等饲料原料、养殖畜禽、仔猪和家禽、水产苗种、屠宰畜禽、鲜奶、乳制品、鲜活水产品、冷却猪肉、蜜蜂等。应纳入日常生活必需品应急运输保障范围,尽快开通水产养殖所需物资下乡和产品进城的运输通道,不得拦截幼小动物、幼鸟和养殖畜禽、饲料原料和产品、畜禽水产品的运输车辆。在一些县、乡、村,要坚决纠正不适当的做法,如封路和全面说服。

三部委要求加快养殖业复工复产!

第三,要千方百计推动当前水产养殖业解决困难。各地要帮助重点家禽养殖场(户)、饲料企业和屠宰企业建立对接机制,协调解决流动资金贷款,对活禽交易市场实行分类管理。必要时,地方政府应当对禽肉和禽蛋产品采取临时储存和封存措施。“点对点”协调解决新建、扩建生猪养殖项目的建筑用工和建筑材料供应问题。督促乳品加工企业严格履行生鲜乳购销合同,公开生鲜乳收购,支持采取生鲜奶粉等应急措施。协调建立水产品销售和流通对接渠道,帮助重点水产品加工企业尽快恢复生产,解决对虾、罗非鱼、小龙虾等产品的严重问题。

三部委要求加快养殖业复工复产!

第四,推进畜禽和水产品产销衔接。加强畜禽水产品产销调度分析,建立产销衔接平台,收集发布产销信息,引导及时准确衔接,解决“卖不出去”和“买不到”产品问题。重点解决贫困地区特色水产养殖产品的营销问题,确保贫困人群的水产养殖产品有市场可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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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要落实支持企业恢复生产的政策。各地要协调帮助饲料、养殖、屠宰加工、水产品加工等重点企业列入重点防疫企业名单,组织银企对接,落实国家专项再融资和贴息政策,努力享受减免税等政策。在COVID-19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相关企业的电、水、气消耗将分阶段推迟,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将因疫情影响给予稳定的岗位补贴,“五险一金”费用将分阶段推迟和降低。

三部委要求加快养殖业复工复产!

通知强调,各地农业和农村、发展改革、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合作,形成合力。省级农业和农村部门要建立重点企业特别是龙头企业的联系平台,县级农业和农村部门要在本辖区内所有规模的生猪和家禽养殖场、饲料、屠宰和水产品加工企业中指定联络员,协调解决他们所面临的困难,保证养殖业的基本生产能力不丧失,保证养殖业的稳定发展,保证肉类的有效供应, 鸡蛋、牛奶和水产品,并为在COVID-19中赢得全面战争和阻止肺炎战争做出贡献。 (农业和农村事务部信息办公室)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三部委要求加快养殖业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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