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52字,读完约1分钟

新华社北京2月21日电(记者刘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1日宣布,中国证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联合发布公告,允许具有投资管理能力的合格试点商业银行和保险机构按照合法合规、风险可控和业务可持续的原则参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交易。

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和保险机构
获准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首批试点机构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中国证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保监会将发挥部际协调机制作用,加强监管合作和信息共享,推动商业银行和保险机构分批参与国债期货市场,促进国债期货市场健康发展。

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和保险机构
获准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商业银行和保险机构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可以满足其风险管理需求,丰富投资产品种类,提高债券资产管理水平。同时,也有利于丰富市场投资者结构,促进国债期货市场稳定有序发展。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史玉妍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和保险机构 获准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地址:http://www.rm19.com/xbzx/65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