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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1日的官方公开说明,《关于医护及相关人员因执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相关安全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在预防和治疗COVID-19肺炎中,医护及相关人员因执行工作职责感染COVID-19肺炎或死于COVID-19肺炎的,应认定为工伤,并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是一项针对在抗击疫情过程中从事新型冠状病毒高职业暴露风险防治工作的医护人员和相关人员的特殊政策,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医护人员和相关人员的关怀。如果不是从事COVID-19肺炎预防和相关工作人员,COVID-19肺炎不能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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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人社部:非从事新冠肺炎预防和相关工作人员感染新冠肺炎不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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