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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财政部2月29日消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的增值税政策公告。

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湖北省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3%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暂停预缴3%预扣率的增值税项目。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税销售收入税率为3%,增值税税率下调1%;预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项目,按1%的预征收率预缴。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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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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