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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3月7日电(记者刘辉)中国证监会近日修订发布了《上市公司风险投资基金减持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修订了实施细则,并于3月31日正式实施。
中国证监会表示,此次修订完善将进一步完善风险投资基金的退出渠道,理顺“投资-退出-再投资”的良性循环,促进风险投资的形成,充分发挥风险投资在支持中小企业和科技企业创业创新中的作用,通过私募股权和风险投资基金帮助防控疫情,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具体来说,风险投资基金反向联动政策从五个方面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首先,简化反向链接政策的适用标准。显然,在投资风险投资基金项目时,可以满足“早期企业”、“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企业”三个条件中的一个,可以删除“早期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企业的投资总额占基金水平50%以上”的要求。
第二,为了激活大宗交易模式下受让方的交易权力,同时修订了证券交易所的实施规则,完善了大宗交易环节的反向联动政策,取消了受让方的锁定期限制。
第三,加大对长期投资基金的激励力度,允许投资期限超过五年的风险投资基金在锁定期结束后,减幅不受限制。
第四,合理调整期限计算方法,将投资期限从“受理发行申请材料之日”变更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日”。
第五,拓宽享受反向联动政策的适用主体,参照在中国资产管理协会依法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中国证监会表示,简化和优化反向联动政策将有助于缓解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的“退出困境”。符合反向联动政策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只占股票市值的一小部分,需要根据限售令的要求分批解禁,不会明显增加市场减持的压力。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创投基金反向挂钩政策修订完善 引导投长、投早、投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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