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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特殊情况的考验,深交所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年报披露进行了专项安排,释放了监管温度,明确了市场预期,维护了良好的市场秩序,同时全力支持市场主体如期完成年报披露。

4月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了《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做好2019年年度报告审计和披露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指出如果由于疫情原因,2019年经审计的年度报告不能客观披露,原则上最迟可推迟至6月30日。同时,通知详细说明了推迟披露定期报告的相应安排。

深交所明确受疫情影响企业延期披露年报安排

除了推迟披露年度报告的安排外,如果公告明确上市公司拟推迟披露2019年度经审计的年度报告,其年度股东大会可推迟至2019年度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披露后两个月。同时,如果疫情确实难以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客观披露2020年第一季度业绩预测,也可以免除披露相关公告。此外,公告明确规定暂停复牌、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等。因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而实施的,不适用于符合延期条件的公司,深交所将不会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深交所明确受疫情影响企业延期披露年报安排

通知在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进行特殊安排的同时,立足于解决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客观实际困难,鼓励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克服困难,加大审计工作力度,尽可能按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的年度报告,充分保护投资者的知情权。

深交所明确受疫情影响企业延期披露年报安排

具体而言,第一份通知规定了分阶段披露的要求。上市公司拟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的,应当及时披露延期公告、2019年主要经营成果,并充分披露风险;同时,要求上市公司按期披露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2019年主要经营成果的披露时间。

深交所明确受疫情影响企业延期披露年报安排

第二,敦促充分披露风险。对于可能出现的退市风险预警、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等风险,上市公司应充分披露相关风险,每周披露进展情况。

此外,深圳证券交易所密切关注关键少数主体的责任。对于拟延期披露经审计年度报告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披露2019年主要经营成果时,应确保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对违规行为和非经营性资金的存在提供保证。对占用和非法使用募集资金等重大违法行为提出明确意见;同时,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出具专项意见。

深交所明确受疫情影响企业延期披露年报安排

此外,加强事后监督。上市公司未按要求发布年度报告延期披露公告和年度审计师特别意见的,不得延期披露经审计的年度报告。延迟后,上市公司仍未在延迟公告的预计时间内披露经审计的年度报告,但如果披露发生在6月30日前,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应承担信息披露不准确的责任。上市公司延迟后未能在6月30日前披露经审计的年度报告,且无充分理由说明其受到疫情影响并得到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明确支持意见的,按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处理。

深交所明确受疫情影响企业延期披露年报安排

自1999年COVID-19爆发肺炎以来,深圳证券交易所作为市场的组织者、监管者和服务提供者,根据特殊时期市场主体的实际需要,提供了灵活的、对温度敏感的一线监管和市场服务,各项措施均已落实。

“深圳证券交易所就疫情对深圳公司恢复生产的影响进行了多次探索。总体而言,深圳上市公司复牌生产情况良好,大部分公司积极开展了2019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截至目前,深圳已有359家上市公司克服困难,披露了2019年年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负责人介绍。

深交所明确受疫情影响企业延期披露年报安排

同时,部分上市公司由于其主要生产经营场所位于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无法在4月30日前完成年报审计和披露。在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下,深交所进行了深入广泛的调研,认真评估了影响,妥善处理了信息披露、退市制度和违规责任之间的关系。(刘长远)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深交所明确受疫情影响企业延期披露年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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