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607字,读完约2分钟

东莞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7日发布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东莞市房屋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提取租赁公积金的比例上限提高到70%,金额上限提高到1800元/月。

在鼓励房屋租赁消费方面,《意见》提到,由房屋租赁企业经营管理的租赁房屋的水、电按民用价格执行。如果水和电的使用有混合的情况,应分开计量。如不单独计量,供需双方应协商混合消费比例,实行分类价格。将符合条件的市级房屋租赁企业租赁住房项目纳入广东省专项建设资金支持范围。

东莞:将租住提取公积金比例上限提高至70%、额度上限提高至1800元/月

各公园和城镇(街道)应制定支持住房租赁消费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引导城镇居民通过租房解决住房问题。非本地住户可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申请居住证,并根据相关政策享受义务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落实员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的政策,明确工作流程和处理时间,简化处理程序,通过系统自动对接,实时获取申请人的住房租赁合同信息,加大通过提取住房公积金提高员工支付住房租金能力的力度,将东莞住房提取比例上限提高到70%,金额上限提高到1800元/月。

东莞:将租住提取公积金比例上限提高至70%、额度上限提高至1800元/月

居住在市级房屋租赁企业(东莞市国有房屋租赁企业或我市国有房屋租赁企业共同集资、建设、经营、长期向社会出租并受政府监管的房屋)房屋内的新家庭人才子女,在东莞无自有产权,以市级房屋租赁企业出租的房屋为唯一住所。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后,可以向租赁房屋所在的公园和城镇(街道)教育部门申请入学。

东莞:将租住提取公积金比例上限提高至70%、额度上限提高至1800元/月

封面图片来源:照片网

全球新肺炎疫情实时查询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东莞:将租住提取公积金比例上限提高至70%、额度上限提高至1800元/月

地址:http://www.rm19.com/xbzx/92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