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725字,读完约2分钟

5月9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了2019年20起典型违法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中安消除借壳欺诈、银行信用评估未尽职案(行政处罚决定[2019]40号,第44-46号)。本案是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M&A欺诈和非法信托的典型案例。中安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肖)在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过程中虚增资产,虚增营业收入5515万元..上海殷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评估资产重视不够,收益预测和评估价值严重虚高。本案表明,参与上市公司重组的各方和中介机构应对重大资产重组中的欺诈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证监会公布2019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

二.抚顺特钢财务欺诈案(行政处罚决定[2019]147号、33号)。本案是国有上市企业长期系统性欺诈的典型案例。2010年至2017年9月,抚顺特殊钢有限公司(简称抚顺特殊钢)滥用特殊钢原料可以作为普通钢材原料的特点,伪造“退钢”入库凭证,虚增库存,虚增利润约19亿元。2019年5月,抚顺特钢因未能按时披露2017年年报和2018年季度报告而受到行政处罚。本案表明,中国证监会将继续加大对各类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督促上市公司依法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促进上市公司质量不断提高。

证监会公布2019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

三.鲍信息公开违法案(行政处罚决定[2019]141号)。本案是上市公司因重复虚假陈述而受到处罚的典型案例。2017年8月,江苏宝倩丽视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倩丽)因虚增资产评估值受到行政处罚。2019年12月,鲍因未按要求披露涉及销售收入34亿元、贷款担保7亿元的关联交易,再次受到行政处罚。此案的查处表明,监管部门将密切关注并严肃查处屡次违反信息披露秩序的行为。

证监会公布2019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

四.美丽生态信息非法披露和新时代证券尽职调查失败案例。(行政处罚决定[2019]69号)。这个案例是一个典型的利用虚假利润预测信息进行“造假”重组的案例。2015年,深圳市美丽生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丽生态)在收购江苏八达花园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的重大重组文件中,没有如实描述金沙湖项目和官塘项目的进展情况,并预测了2015年相关项目的收益。不切实际,将一些已终止的框架协议披露为已签署的协议;作为上述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新纪元证券出具了误导性报告及相关验证意见。本案表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是市场功能发挥的重要基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中介机构应依法履行法律义务,有效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证监会公布2019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

V.盈方小额金融诈骗案(行政处罚决定[2019]114号)。本案是上市公司利用海外业务实施财务欺诈的典型案例。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方微电子”)以拓展海外数据中心业务为名,在不具备业务发展条件和合同约定服务的情况下确认收入,2015年利润虚高2300多万元。对该案的调查表明,中国证监会将继续加强跨境监管合作,严厉打击利用境外业务掩盖金融欺诈和逃避监管调查的行为,加大信息披露的严肃性。

证监会公布2019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

六.天香环境下违反信息披露的案例(川证监发[2019]2号行政处罚决定)。本案是实际控制人非法占用上市公司巨额资金的典型案例。2018年1月至7月,成都天翔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翔环境)实际控制人邓签订虚假采购合同,向过桥的人借钱、借钱。天翔环境的非经营性资本为20.9亿元,未依法披露。本案表明,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忽视了小股东的权利,通过资本占用和非法担保等手段损害了上市公司的利益,将受到严惩。

证监会公布2019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

七.海印信息披露违规案(粤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2019]9号)。本案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误导性陈述的典型案例。2019年6月12日,广东海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印)披露,该公司参与了朱槿多糖注射液防治非洲猪瘟的产业化经营,其股价涨跌互现。经调查,公司披露的预防效率、专利技术和绩效预测缺乏依据,存在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这起案件表明,上市公司炒作和炒作热点的概念严重损害了信息披露制度的严肃性,严重误导了投资者,应依法严惩。

证监会公布2019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

八.吕鑫股份金融诈骗案(行政处罚决定[2019]55号)。本案是一个典型的案例,一家新三板公司不断伪造其赌博承诺,以履行其上市前的表现。山东吕鑫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吕鑫公司),2013年至2015年,有组织地进行财务欺诈,累计虚增收入9.3亿元,虚增利润1.4亿元。该案例表明,超越企业盈利能力的绩效博弈不仅容易形成资产泡沫,还可能导致欺诈动机。上市公司在参与市场活动时应该高度警惕。

证监会公布2019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

九.中华会计师事务所未尽职案(行政处罚决定[2019]110号)。本案是一个典型的审计机构因未能充分关注重要事项而受到处罚的案例。2015年,中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华所)在为宁波圣莱达(8.120,0.03,0.37%)电器有限公司(2018年受到行政处罚)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未对圣莱达的虚假财务补贴予以必要关注,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9年5月,在为江苏亚佰特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被行政处罚)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中华研究院因未认真检查项目真实性而受到行政处罚。本案表明,中介机构应扮演好“守门人”的角色,尽职尽责,为投资者提供真实的验证意见。监管部门将突出和强化中介机构检查核实和专业监管职责,切实提高中介机构服务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证监会公布2019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

X.德邦证券未履行尽职调查(行政处罚决定[2019]121号)。本案是主承销商未能完全履行验证程序的典型案例。2015年7月,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德邦证券)作为舞阳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舞阳建设,2018年被行政处罚)债券的主承销商,未能全面核实发行文件的真实性,未能全面履行应收账款和投资性房地产回收风险的核实程序。依法查处此案,对于促进证券经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回归债券市场业务活动的职责和勤勉,更好地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有积极意义。

证监会公布2019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

十一、罗山东等人操纵市场案(浙刑判决[2019]07号刑初字第40号)。这起案件是近年来中国证监会和公安机关联合查处的一起重大市场操纵典型案件。2016年至2018年,罗山港与场外融资中介龚世伟合谋操纵包括贝蒂电气在内的8只股票,获利逾4亿元。2018年7月,该团伙的43名主要成员被公安机关逮捕并绳之以法。2019年12月,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31人进行了一审有罪判决。中国证监会将进一步优化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合作,充分发挥监管合力,共同打击证券期货犯罪。

证监会公布2019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

十二、吴某某一伙操纵市场案。本案是股票市场“黑嘴”跨境操纵市场的典型大案。自2016年以来,吴刚利用新加坡等海外网络服务器,建立了多个网站来推荐“下班后门票”。该团伙通过私募机构和场外资金配置,提前购买了大量相关股票,这吸引了散户投资者为盈利而买卖股票。2019年3月,该团伙的主要成员被公安机关逮捕并绳之以法。股票市场的“黑嘴”严重破坏了信息传播秩序和公平交易原则,而公平交易是监督和执法的关键领域。中国证监会严厉查处各种操纵行为,督促市场坚持价值投资理念。

证监会公布2019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

十三.赵建操纵市场案(行政处罚决定[2019]128号)。本案是实际控制人滥用信息优势操纵上市公司股价的典型案例。2015年至2018年,浙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原财务总监楼金平、融资中介朱合谋,在策划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和股权转让过程中,人为控制停牌时间,操纵股价。本案调查表明,以“市值管理”为名操纵股价严重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市场机构的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方应远离“伪市值管理”。

证监会公布2019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

十四.吕乐等操纵市场案(行政处罚决定[2019]125号)。这是一个典型的案例,一名私募股权基金经理利用沪港通账户跨境操纵市场。2015年12月至2016年7月,私募股权基金经理吕乐利用资产管理账户和沪港通账户,跨境操纵“飞达环保”等三只股票,总利润超过1500万元。本案调查表明,中国证监会将加强与海外监管机构的执法合作,坚决打击跨境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促进互联互通市场机制的顺利运行。

证监会公布2019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

十五.林俊操纵市场案(行政处罚决定[2019]149号)。本案是一个新三板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操纵公司股价进行高降价的典型案例。2015年至2016年,广西李明创新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李明股份)实际控制人林俊组织数名公司高管操纵公司股份,以减少公司认购的股份,造成交易活跃的假象,吸引投资者和做市商跟进购买。林俊等人减持7329万股,获利2.9亿元。操纵股价破坏了新三板市场的定价功能,误导投资者决策,是证券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严重违法行为。监管部门严厉查处了新三板市场的各种操纵行为,切实维护了新三板市场的正常秩序。

证监会公布2019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

十六.张、、操纵市场案(行政处罚决定[2019]97号)。本案是新三板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编造有利信息操纵公司股价的典型案例。2016年至2017年,奔腾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奔腾集团)实际控制人张及其配偶通过公司合作发布虚假收购信息,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和信息优势操纵市场。对这起案件的调查显示,中国证监会密切监控整个市场的各种异常交易,一旦证实存在恶性市场操纵行为,将付出巨大代价。

证监会公布2019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

十四.孙肖杰等人内幕交易案(行政处罚决定[2019]19号)。本案是上市公司高管在并购过程中进行内幕交易的典型案例。2016年6月至2017年2月,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兴精工”)拟收购科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长兼实际控制人孙、董事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非法购买了苏州春兴精工股份,共计2.75亿元。本案表明,M&A仍然是内幕交易的高发区,中国证监会的执法力度在始终保持较高。

证监会公布2019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

十八.袁志敏等内幕交易案(行政处罚决定[2019]63号)。本案是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内幕交易的典型案例。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发科技)董事长兼实际控制人袁志敏在公司依法披露员工持股计划前,与其他人非法购买金发科技股份共计1500万元。本案表明,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依法参与公司治理,促使公司专注于主营业务,远离内幕交易等非法红线。

证监会公布2019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

十九.上海西岳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案(行政处罚决定[2019]93号)。这个案例是私募股权基金“老鼠仓库”的典型案例。根据上海喜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喜悦”)投资委员会的集体决定,2015年1月至3月,上海喜悦的实际控制人邓利用“朱牟英”证券账户与公司“喜悦一号”资产管理计划进行交易,作为顾问,获利495万元。该案件警告私人基金经理及其员工,他们应该忠于他人,高度自律,遵守诚信和道德。

证监会公布2019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

20.丰利财富挪用基金财产案(行政处罚决定[2019]43号)。这是一个私人基金经理违反其信托责任的典型案例。2015年9月,私募股权基金经理丰利财富(北京)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发行的私募股权产品“长安丰利24号”跌破止损线。为恢复交易,丰利财富伪造文件和印章,挪用另外两个私募产品共计人民币4240万元,补充“长安丰利24号”。这一案例表明,基金经理应该公平对待他们管理的不同基金产品,保护持有人的利益,私募股权基金也不例外。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证监会公布2019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

地址:http://www.rm19.com/xbzx/94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