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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6月1日电(记者魏)新版《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于6月1日正式实施。记者从北京市园林绿化局了解到,该条例将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纳入生态文明建设评估体系,实行全年禁猎,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1日上午,在北京通州区大运河森林公园,11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如鸳鸯、红隼、夜鹭和麻雀被放归大自然。同一天,园林部门还在公园设立了摊位,向游客分发野生动物保护知识的小册子,呼吁市民爱护野生动物。

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的改善,越来越多的野生动物在北京栖息生活,加强保护和执法刻不容缓。该规定取消了原《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中“每年3月至5月和9月至11月禁止狩猎”的相关内容,明确规定北京市实行全年禁猎。猎捕野生动物的,应当没收猎物,处以罚款。对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处以猎物价值5倍至20倍的罚款。只要有狩猎行为,即使没有猎物,也会被罚款5000元至20000元。

北京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条例6月1日施行

条例还对严格控制野生动物的交易和利用以及严格控制人工养殖作出了相关规定。对于公众关心的动物放生问题,规定“禁止擅自放生”,否则将处以2000元至1万元的罚款。

此外,该条例还将具有重要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纳入保护范围,加强了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并首次明确了相关管理机构或栖息地保护责任单位的责任。据悉,北京市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第一个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规划,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全市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名录。

北京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条例6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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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北京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条例6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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